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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草剂成分为x,相对于催化剂成分为x,是否加上与技术效果无关的技术特征,如加上杂质含量<50%,即可授权?

发布时间:2021.06.11 吉林省查看:921 评论:6

本帖最后由 江河浪湖海波 于 2021-6-11 11:31 编辑

rt。杂志含量并不影响任何效果。
而且催化剂还未生产,虽然一般来说杂志不会那么高,但无法得出必然的结论,所以不破坏新颖性。那么因为除草剂相对于催化剂,又是有创造性的,那么按照指南似乎除草剂应该被授权,但又感觉哪里不对?

比如看到某专利存在未揭示的创造性技术效果,将新效果作为区别特征写入新申请的“产品权利要求”,并额外增加与技术效果无关的非必要特征,而且覆盖到绝大部分原申请保护范围,如体重秤量程<200公斤,即可授权以碰瓷原专利?
如果确实如此的话,为了不被碰瓷,难道要求原申请撰写时必须考虑和写出所有可能的效果?
例如原申请,一种轮胎,特征是包含充气内胆,用于减震。
新申请,一种轮胎,特征是包含充气内胆,且轮胎重量<=100kg(覆盖绝大部分范围,但留出一部分不覆盖,以避免实质相同),用于增加其与地面接触处的变形,降低磨损。

求解。

另外补充下,对于与效果无关的特征的加入,在创造性判断时可能会有影响,在19年的修改草案修改前甚至包含这一规定,明文规定该无关特征不被纳入考量;但对于新颖性并没有这样考虑的根据,而且似乎显然不该排除掉无关特征。。。
那么方案整体因原方案的漏表述效果而具有创造性,又通过加入无关特征产生新颖性,似乎是一种难以用规则避免或明确区分出的非正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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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第一,不是你多加点“非必要技术特征”就可以给你授权的,还要看你是否产生了效果。发明专利,还要求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第二,即使授权了,不代表你的产品不会侵权。有专利跟产品是否侵权是两回事。
    也不代表你能起诉别人侵权。无论是发明还是实用新型,要起诉别人侵权,基本别人都会来无效你的专利。像实用新型、外观专利,你去法院起诉,还得去国知局作专利评价报告。
    综上,虽然实用新型现在比较好授权,但你碰瓷得到的也就是个纸面上的专利权证书而已,并不代表有任何作用。

    2021/06/11 10:24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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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本帖最后由 江河浪湖海波 于 2021-6-11 11:29 编辑

    包尔东 发表于 2021-6-11 10:24
    第一,不是你多加点“非必要技术特征”就可以给你授权的,还要看你是否产生了效果。发明专利,还要求有突出 ...

    你好,是否我写的太长,导致阅读时会漏掉一些重点。。。
    比如您说的第一,我特意强调了具有新效果,而且加入这个新效果的整体方案还具有创造性,只是效果并非来源于该非必要特征,而是来源于对原方案的挖掘,增加这个新特征只为了增加新颖性,这对于大家尤其是编案过子的各位,应该不难;
    关于第二,我并没说要自己生产销售,只讨论授权的合理性,而且说到用处也是具有的,用来碰瓷是常见的布局目的。。。
    请看我的举例和问题,明确地说明了以上您的疑问。。。
    如果确实是因为篇幅较长容易忽略重点,感觉不知从何处下手缩减,还请见谅。。。
    另外补充下,对于与效果无关的特征的加入,在创造性判断时可能会有影响,在19年的修改草案修改前甚至包含这一规定,明文规定该无关特征不被纳入考量;但对于新颖性并没有这样考虑的根据,而且似乎显然不该排除掉无关特征。。。
    那么方案整体因原方案的漏表述效果而具有创造性,又通过加入无关特征产生新颖性,似乎是一种难以用规则避免或明确区分出的非正常申请?

    2021/06/11 10:37 [来自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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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包尔东 发表于 2021-6-11 10:24
    第一,不是你多加点“非必要技术特征”就可以给你授权的,还要看你是否产生了效果。发明专利,还要求有突出 ...

    发现回复表达出错,重新改了下。。。

    2021/06/11 11:24 [来自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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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作为产品,你用功能/效果限定是比较难有创造性的。
    因为如果你限定的功能/效果来自于产品本身的性质,不管这个性质之前是否被发现,都是产品自身的固有属性,你的限定没有使产品发生任何变化。

    所以如果你申请除草剂,包括X,杂质小于50%,用于除草,对比文件为催化剂,包括X。有新颖性,无创造性。
    因为X能够除草和里面的杂质含量多少没关系,不管杂质含量是1%,50%还是99%,X都能除草。除草剂的本质是X,催化剂的本质也是X。
    但是,你可以申请方法专利,请求保护用途。一种X作为除草剂的应用。有新颖性,有创造性。

    轮胎那个也是一样,新申请限定的效果,增加形变,降低磨损,如果你没有其他技术特征的限定,这个效果不会影响产品本身的结构。
    如果没有其他技术特征也能产生此效果,要么说明轮胎自身就有此效果,要么说明能产生此效果的技术特征你没写明白,则说明书公开不充分;如果是其他特征产生的此效果,你应该把这些特征写进去,则该特征是否显而易见,容易想到,是否是现有技术。

    2021/06/11 15: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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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本帖最后由 江河浪湖海波 于 2021-6-14 15:26 编辑

    warlockj 发表于 2021-6-11 15:09
    作为产品,你用功能/效果限定是比较难有创造性的。
    因为如果你限定的功能/效果来自于产品本身的性质,不管 ...

    感谢回答,您说的对。
    发现以前一直理解错了,把用途特征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当成了有创造性而无新颖性来理解,现在看来是也没有创造性的。
    另外还想请教一下,如果这个区别特征并非对除草无用,而是杂志越少除草效果越好,但对于催化剂则没有区别,是不是<50%就会有创造性呢?
    如果是的话那么进一步,如果对于催化剂功能来说,杂质越少也会效果越好,但除草与催化二者受杂质影响的原理显然不同,那么这个<50%会还不会有创造性呢?
    感谢回答。

    2021/06/14 14:59 [来自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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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江河浪湖海波 发表于 2021-6-14 14:59
    感谢回答,您说的对。
    发现以前一直理解错了,把用途特征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当成了有创造性而无新颖性来理 ...

    以下内容只是我个人理解分析,不保证是否正确
    对于催化剂和除草剂
    催化剂纯度应该还是会影响催化效果的,假定按你说的没有区别,但是除草剂的纯度一定影响效果,杂质越少,效果越好是可以预料的,所以不具有创造性。
    并且,回到起点,不管这两个作用原理一样不一样,只要是它自身的性质决定的,那和杂质就没关系,杂质少,效果好是可以预料的。

    但是可能有一种特殊情况,在药物中,比如治疗某疾病的化合物A,其中杂质含量时X%对该疾病的治疗效果反而好于杂质含量<x%时,这个时候有可能是杂质起到了某种作用,改变了治疗效果,则你可以申请一种药物,包括A,其中杂质含量为X%。个人认为这样是有创造性的。

    2021/06/14 21: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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