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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评价标准升级,专利工作应该怎么做?

发布时间:2021.04.19 北京市查看:1031 评论:0



4月16日,证监会发布公告,公布《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



新的评价指引与旧版相比,有两处突出的改变:

一是升级科创属性评价标准:

要求“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同时“明确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同时符合4项指标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二是列出负面清单:“限制**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这次修改评价标准的目的很明确,强调科创板上市企业必须要有硬科技,同时严格限定技术领域,列出负面清单,禁止将不是科创板定位规定的技术领域企业包装上市。对科创属性的评价也更加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在新的评价指引下,企业申请科创板上市难度明显加大。

首先,限制**科技、模式创新企业上市,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投资业务类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这一条的措辞很重要。对于**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并不是完全被排除在科创板之外,而进行限制,也就是能够有一部分这样的企业上市,但是比例应该会很低。

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投资业务类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房地产公司直接被科创板拉黑,主要从事**、投资类业务企业也不能在科创板上市。在这样的规定下,像蚂蚁金服这样的**科技公司若要在科创板上市难度将会很大,至少要变成不是主要从事**类业务,这样的话,最终只有纯科技的部分才可能上市,当然纯科技的部分也必须符合科创板的其他条件。

所以说,新的评价标准对**科技、模式创新的互联网企业上科创板增加了难度。这些公司要上科创板,可能需要单独将技术的部分拆分出来上市,而且依然会受到限制。

其次,关于研发人员占比的要求,新规中要求比例超过10%,这个比例与目前高新技术认定的标准一样,对于科技类企业,这个标准并不难达到。例如阿里巴巴的研发人员比例达到51%,华为的研发人员比例近50%,而网传腾讯的研发人员比例超过60%。

但是对于一些研发外包的模式创新公司,按照以往的标准,只要核心专利在自己手里,研发人员比例低于10%不影响科创板上市,但在新标准下无法通过。这个条件实际上也是防止没有足够研发人员的企业,向外包供应商购买技术成果和专利申请权,包装自己的核心专利的情况。

在新的标准下,没有10%的研发人员,即使专利和科技成果的展示再突出,也无法上科创板,防止研发空心化的企业通过包装上科创板。

对于一般的科技企业,10%的研发人员比例并不难达到,这一条件影响不大。

总体上,新的标准主要是强调“硬科技”,防止将没有“硬科技”的企业通过包装上科创板。影响最大的是**科技和模式创新类的企业,这类企业要想上科创板,将不得不进行拆分,将技术部分上科创板。已经拆分过的,主要业务是技术服务的**科技公司,虽然上市难度增加,但未完全禁止。在专利申请中,商业模式的专利可能需要适当注意。

科创板上市评价标准,通过近两年的运行,已经越来越成熟,未来可能还会持续修改,总体的方向是非常明确的,就是强调“硬科技”和“市场竞争力”,二者也有密切相关。而这两点与专利工作密切相关。在审核趋于严格的情况,仅是从专利的形式上证明科创属性,已经不能完全满足要求。

证监会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标准,立足点也是“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这对科创板企业的专利工作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科创板企业拥有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硬科技”专利非常关键。在过去,科创板上市企业实际上只需要将专利与主营业务收入的专利进行形式上的对应即可,但这一点显然无法说明”市场竞争力”和“硬科技”,但从实质上分析,对审核方来说也没有可操作性,也不符合注册制的本意。评价标准只是采用列出负面清单和增加研发人员比例这些条件,更多的说明需要科创板企业自己提供,“完善专家库和征求意见制度,形成监管合力”。


在这种情况下,科创板企业的专利工作从一开始就需要从实质出发,而不仅是简单的冲量,立足于“市场竞争力”和“硬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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