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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个手机专利,苹果公司有没有侵权?

发布时间:2021.04.08 江苏省查看:1501 评论:7

本帖最后由 阿涛22 于 2021-4-8 15:37 编辑

请各位专家看看,以下这个专利,苹果手机有没有侵权? 我个人认为侵权了,如果你认为没有侵权,请你说说为什么?谢谢!

一 被疑似侵权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带有多个不同固定焦距摄像头的手机
专利号:201520138850.8
授权公告日:2015.06.10


二 具体指出被侵权的权利要求是那一条?——独权1

独权 1.一种带有多个不同固定焦距摄像头的手机,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手机本体(1)、广角焦距摄像头(2)、标准焦距摄像头(3)、长焦焦距摄像头(4)、摄像头选择档位开关(5)、手机中央处理器(CPU)(6)、手机存储器(7),其中,广角焦距摄像头(2)、标准焦距摄像头(3)、长焦焦距摄像头(4)通过摄像头选择档位开关(5)和手机中央处理器(CPU)(6)相连接,手机中央处理器(CPU)(6)又和手机存储器(7)相连接。

三、侵权证据

3.1 侵权时间和技术特征证据:
2021.3.25日搜索苹果官网 https://www.apple.com.cn/iphone/compare/?modelList=iphone11promax,iphone12promax,iphone12pro,显示苹果手机有多个型号,背后有三个不同焦距的摄像头, 本专利也有三个摄像头,焦距各不相同。



四、本专利独权1和以上苹果手机技术对比分析:

1.采用全面覆盖原则:

对比本专利的独权1和苹果手机(iPhone 11Pro Max、iPhone12Pro Max、iPhone 12 Pro),可见二者都有手机本体、手机中央处理器、手机存储器,另外,二者都有三个摄像头,本专利所述摄像头为广角、标准、长焦三个摄像头,但是在独权1中并没有限定具体这三个摄像头的焦距为多少,而且广角、标准、长焦摄像头,只是一个相对概念,例如:放大10倍的望远摄像头,相对于放大40倍的望远摄像头,可以算是广角摄像头。所以,广角、标准、长焦摄像头就是指这三个摄像头的焦距不一样,焦距最小的为广角,焦距最大的为望远,余下的为标准。苹果手机三个摄像头焦距不同,特征正好与本专利的要求相同。


而且,从专利名称就可以看出,技术特征写的非常明白《一种带有多个不同固定焦距摄像头的手机》,虽然名称不能象权利要求书一样作为侵权的依据,但它至少和说明书一样,也是一个解释权利要求书保护的主题和类型非常重要和清晰的的参考依据。

2.等同原则:

苹果手机唯一与本专利独权1中不同的是,本专利中有一个摄像头选择档位开关,而苹果手机没有,苹果手机采用直接通过软件菜单来选取,这属于等同原则。即为实现相同的发明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在本质上相同,起到了实质上相同的作用,获得了实质上相同的效果(选取镜头),并且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研究说明书和附图后不经过创造性的智力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技术手段,应当认为属于专利权保护的范围。
在本专利之前,很多手机都有前后两个镜头,都是通过手机软件界面来选取的,所以,这种技术是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研究说明书和附图后不经过创造性的智力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技术手段。

综上所述,苹果手机侵犯了本专利的独权1。


如果你认为没有侵权,请你说说为什么?谢谢!




附件:

  • 一种带有多个不同固定焦距摄像头的手机 China Patent No. 2015201388508.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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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看了下,是个实用新型。对比分析的第二点有问题。

    2021/04/08 15:4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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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这是一个实用新型专利,要想起诉对方侵权,首先需要证明有创造性。
    而这个专利能否具有创造性,是存疑的。
    我个人倾向认为独权是不具备创造性的。

    2021/04/08 16:01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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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保护范围很大的专利很多,但是都是理论上,实际提诉讼了也会反过来被无效掉

    2021/04/08 16: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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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专利法67条: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被诉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全部技术特征,与一项现有技术方案中的相应技术特征相同或者无实质性差异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人实施的技术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现有技术。(现专利法是67条)
    我倾向于,随便找个现有技术就不会侵权了。这种带多个摄像头的手机,我学权利要求撰写的时候就见过了,应该是很好找。

    2021/04/08 16:39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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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侵权是侵权,无效是无效

    2021/04/09 15:55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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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全覆盖,Sue that bbb.

    2021/04/15 07:43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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