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与侵权损害赔偿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分析高研班
发布时间:2021.04.08 河北省查看:888 评论:0
(一)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亮点解读 1、修改背景和意义解读 2、对“书证提出命令”制度的完善 3、对当事人自认规则的修改、完善 4、对免证事实的规范 5、完善证人证言制度,落实诚实信用原则 6、补充、完善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 7、明确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8、鉴定制度的完善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1、《规定》的背景情况和主要内容 2、诚信原则 3、举证责任和期限 4、方法专利侵权证据的举证责任 5、合法来源抗辩的举证规则 6、域外证据公证、认证要求 7、各类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的原告的举证责任 8、证据保全 9、生效的行政决定或裁定认定的事实推定成立 10、“钓鱼取证”问题 11、司法鉴定的流程和方法 12、“证据提出”及举证妨碍制度 13、商业秘密案件的保密审理措施 14、证人、专家辅助人、技术调查官的规定 15、公证证据的效力 16、损害赔偿的证明 (三)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关键证据 1、网站、APP、微信等新媒体主体身份认定证据 2、新类型作品著作权权属证据 3、商业秘密构成要件证明 4、知识产权权利流转证据 5、实质性相似的认定证据 6、趋同抗辩的证成与证伪 7、“过错”的论证方式与质证技巧 8、“恶意诉讼”的证明标准 9、“知名度”的证明标准与有效证据 10、在先使用证据的证明标准 11、新产品方法发明专利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 12、现有技术抗辩的举证技巧与证明标准 13、“通知——删除”规则中的送达证明 14、新类型案件中的合法来源证据 15、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中的算法设计与证据搜集 16、举证妨碍的适用条件及举证责任转移 17、知识产权合同僵局纠纷的举证技巧 18、公证取证规范与瑕疵证据质证 19、鉴定报告的解读与质证 20、时间戳、区块链等新型电子证据的取证规范与薄弱环节 (四)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关键证据 1、涉外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据审查 2、商标评审送达的证明标准 3、商标重申裁决中的证据提交与审查 4、驰名商标认定的有效证据和证明标准 5、“恶意抢注”的举证技巧与证明标准 6、商标共存协议的取证规范与注意事项 7、商标撤三案件使用证据的审查标准 8、权利要求解释的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 9、充分公开的举证技巧和证明标准 10、实验数据的举证规范与审查标准 11、技术启示的举证与说理 12、公知常识、惯常设计的举证与说理 13、专利授权确权案件中“新证据”的审查标准 14、证据组合方式与“一事不再理”的认定 15、知识产权行政、民事、刑事证据的交叉运用及互相影响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的解读暨“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分析 1、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 2、故意、情节严重的认定 3、计算基数、倍数的确定 4、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典型案例分析 (六)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疑难问题——典型案例 1、实际损失 2、侵权获利 3、许可使用费的认定 4、知识产权贡献度 5、推定赔偿 6、《民法典》惩罚性赔偿 7、法定赔偿 8、突破法定赔偿的情形 9、裁量性赔偿的适用 10、精神损害赔偿 11、赔偿数额的具体计算 12、诉讼合理支出 13、《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制裁力度的意见》 14、侵权损害赔偿案例分析 (因不可预见因素,主办单位保留个别专家及议题调整的权利,请以报到通知为准。) |
2、普通B级会员:会费10000元/12个自然月,可免费6人次参加
3、普通A级会员:会费18000元/12个自然月,可免费13人次参加
4、贵宾会员:会费34000元/12个自然月,可免费27人次参加
5、线下课程直播会员:会费6800元,全年60场名家视频直播课程,每期可自由选择一场直播
6、点击阅读:【最新】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会员邀请函
【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董军手机号:13718032715 (同微信)
邮 箱:847979421@qq.com
报名方式:短信报名 单位+姓名+性别+手机+邮箱 发送到:13718032715
评论列表
- 暂无评论数据
快速回复
董军118
[6]思博省省长
主题:136 回帖:137 积分:1646
分享
收藏(1)
点赞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