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起见,在说明书中,在发明内容的开头和结尾只写入独权的效果,会有什么弊端么?
发布时间:2021.03.31 吉林省查看:1186 评论:2
rt。即在开头“解决的技术问题”和结尾“相对于现有技术的优点”部分,只写了独权对应的效果,从权的效果一律只写在技术方案和实施例部分,这样写会有什么弊端么?
另外很多申请,在写“相对于现有技术的优点”时,还把对应于优点/效果的技术方案写在一起,是否可以只写效果,如“本发明的产品在。。。的情况下具有更高的耐久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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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浪湖海波
[6]思博省省长
主题:203 回帖:1259 积分:2322
兰斯洛特
2021/03/31 16:33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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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经验才3个月。。。不过向在这里问是感觉向更多人请教可以避免错漏,而且网上提问大家可以根据喜好选择是否回答,另外私下不好随便问,万一回答不上对方会很不开心。。。而且帮论坛提升人气还能帮别人解闷,何乐不为
2021/04/01 15:34 [来自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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