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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一个方法,写成4个案子,可以说明书一模一样,只有权利要求书不一样嘛

发布时间:2021.03.19 上海市查看:1843 评论:9

新的技术,总流程写了一个发明,对每一个子步骤进行细化和具体描述,分成了三个发明。 说明书可以不用改,直接用总流程的那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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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有实物的可以,纯编的就算了吧,算非正常

    2021/03/19 12:04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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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fenrir 发表于 2021-3-19 12:04
    有实物的可以,纯编的就算了吧,算非正常

    是方法类的,有很具体的流程步骤、公式和算法

    2021/03/19 12:50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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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共用同一个说明书很正常,但是非正常申请也经常这么干,在这个风口浪尖上,你如果你有底气在20亿机器初步认定你是非正常申请的时候,可以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你不是非正常申请,你可以这样报

    2021/03/19 13:46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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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是的,现在最好不要说明书一样了

    2021/03/19 14:48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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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逸天凌风 发表于 2021-3-19 13:46
    共用同一个说明书很正常,但是非正常申请也经常这么干,在这个风口浪尖上,你如果你有底气在20亿机器初步认 ...

    20亿机器是啥意思,求科普

    2021/03/19 14:5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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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这个时候还是不要这么弄,很容易非正常,而且根本不会采纳你的申诉,一刀切

    2021/03/19 15:22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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