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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侵权风险?

发布时间:2021.03.04 浙江省查看:909 评论:5

本帖最后由 王下七武海 于 2021-3-4 16:06 编辑

A国的B公司有专利,但是我向A国的C公司买了专利产品,并且进口到国内,B公司在国内有专利,然后我再向D国出口该产品,这样会不会存在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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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细说

    2021/03/04 16:30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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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就是比如M国的A公司有专利,但是我向M国的B公司买了该产品,我以合法途径将该产品进口至国内,而M国的A公司的国内也是有专利的,现在我想将这个产品出口到Y国,出口要涉及到海关报备,A公司在Y国是没有专利的,这样会不会涉及侵权风险?

    2021/03/04 16:39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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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权利用尽。

    2021/03/04 17:05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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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A公司在国内有专利,你途径再合法,在进口时就已经侵权了吧。

    2021/03/04 17:5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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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这是平行进口问题,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B公司在中国有授权专利,就会受到中国专利法的保护。

    2021/03/04 17:59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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