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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代表、委员们提出关于知识产权的提案摘选

发布时间:2021.03.04 北京市查看:2374 评论:18

三月才是我们在牛年踏上新征程、谱写新篇章的开端,就在全民披荆斩棘,以新姿态展现新作为之际,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即将召开了!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那么处于重要历史交汇点上的中国,将如何擘画新阶段的知识产权发展方向与路径?今年代表和委员们又有哪些思考和建议?

接下来跟蜗牛纳一起看看都有什么新的提案吧。

民革中央:加强海外知产保护,建设扶持机制

提案指出,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越来越多,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令人欣慰的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得到了广泛认可。但是,“出海”企业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仍与日俱增,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呈现出纠纷日益增多、被动应诉多、应诉率有所提高但胜诉率仍较低甚至难以维权的特点。

为此,民革中央在《关于加强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中建议:提升PCT专利申请质量,加强知识产权储备;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设海外知识产权扶持机制。

全国政协常委赵雯: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
我国在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过程中,由外交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分别负责相关工作,国家层面缺少权威机构进行顶层设计,难以沟通信息、统筹谋划、形成合力、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建议应尽快改变涉外知识产权工作责任主体分散的局面,加强顶层设计、明确责任部门,统一领导、统一谋划、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

WIPO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以下简称上海中心)是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首家机构,对于营造国际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全力支持并推动相关民事主体将涉外知识产权争议委托上海中心仲裁,并支持长三角或更广地区的法院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委托上海中心调解,完善我国国际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WIPO成员国大会、外交大会等在成员国中具有广泛影响力,承办此类高规格会议是提升国际影响、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的重要机遇。

另外,WIPO高层管理团队中,中国籍管理人员结构单一,中高层脱节,后继乏人。国内选拔、培养、储备知识产权国际人才的机制也未建立。建议尽快完善、落实“旋转门”人才政策;将知识产权设置为一级学科,尽早制定国家近期、中期、远期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规划,完善培养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国际化专业化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通过贯通式培养、定向培养、联合培养等模式,培养更多既懂知识产权和管理,又懂国际法律和国际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对于知识产权工作对外发布缺少统一平台,建议还应搭建一站式、国际性、专业化知识产权数据库与信息平台,统一对外发布涉外知识产权信息,拓宽知识产权对外宣传渠道。对接WIPO中国法律数据库,以中英双语、多语种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案例,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树立中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全国政协委员巩富文:落实惩罚性赔偿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住陕全国政协委员巩富文在多个场合都谈到过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今年全国两会,在他带上会的多个提案中,就有《从国家战略层面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他看来,创新的“星星之火”能否燃成“燎原之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扎紧知识产权保护的“篱笆墙”。

为此,巩富文建议,做好“十四五”时期顶层设计,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推动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各领域司法保护,真正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让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才智充分涌流。在此基础上,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

在提案中,巩富文还写到:要大力加强前瞻布局,进一步强化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基因图谱、主粮种子、重要食品药品等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储备和保护,积极支持重要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从源头上抢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加快突破知识产权“卡脖子”问题,逐步扭转我国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局面。

全国人大代表胡成中:建立知识产权侵权人黑名单制度
近年来,我国政府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提升了知识产权质量效益,优化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但与此同时,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制售假冒产品、傍名牌、抢注他人注册商标等侵权现象仍时有发生,企业维权打假的难度依然很大。

胡成中建议,一是要加强主管机关与企业的双向沟通,重点解决跨区打假等老大难问题,二是建立侵权人“黑名单”制度,三是统一案值计算标准、降低入刑门槛,四是净化生态、遏制企业“傍名牌”等恶意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黄建平:多维治理知产“老赖”
近些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知识产权失信被执行人(俗称“知识产权老赖”)治理方面仍然存在保全力度不够、执行效率不高、惩戒威慑不强等问题。加强知识产权“老赖”治理势在必行。他认为,知识产权“老赖”的治理不能仅仅依赖法院,更需要社会的多维治理,以进一步鼓励创新引领发展。

除了持续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外,黄建平还留意到,随着我国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不少网民会通过自媒体发声。但小部分自媒体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罔顾社会效益,唯“流量”至上,通过以偏概全、歪曲事实、炮制虚假信息等手法,炒作舆情,****,博取网民眼球。虽然有关部门持续打击网络侮辱、网络诽谤等行为,着力保护受害主体,但目前的实际效果不太理想。

对此,黄建平建议,要完善网络诽谤的相关司法解释,通过设置新的规范准则,明确诽谤罪的公诉界限,降低公诉的门槛。要通过发布网络刑事诽谤犯罪、民事诽谤侵权行为等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模式统一司法规范,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对于诽谤案件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于网络诽谤行为的监督力度。要进一步明确其他网络主体的责任,比如要明确发布平台对于配合公民维权取证的义务等。

全国人大代表**欢:提升知产运营服务能力,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

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科院和教育部、**机构等多部门职能工作,让知识产权运营起来,需要各部门在政策层面形成协同机制,减少各自为政甚至相互抵触。

经调研,我国知识产权运营市场仍处于起步初级阶段,真正业务成形的运营机构寥寥可数,高校院所、技术型企业各自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业务,未能形成系统的被广大投资者广泛认可的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市场。**欢建议,要进一步推进高价值知识产权的挖掘和培育,建立包含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评估标准,加强专业运营人才队伍建设,并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与**结合。

针对目前知识产权运行平台没有统一的规范管理标准和考核依据,其素质能力、业务内容、从业人员的资质等尚未有效规范等问题,他建议引入摘牌机制,监管知识产权运行平台提升业务能力。

**欢还建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加强知识产权专业数据整合共享,加快实现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以大数据助力知识产权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全国政协委员曾毓群:加强对锂电池知识产权保护

当前锂电池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时有发生,企业维权过程较为困难。其一为取证难,维权成本高;其二为维权周期长,无法匹配锂电池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其三为商业秘密维权困难。

曾毓群建议,深化证据保全制度规则,降低举证阶段的难度和维权成本;建立知识产权特别审理程序等提高审理效率,缩短审理周期;加快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出台。

全国人大代表王东:出台商业秘密保**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而现有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条文散见于十多部法律中。

王东新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文件,强化细化商业秘密的保护,依法打击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推动相关企业在合作中依法健康发展,避免不正当竞争和无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加快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周燕芳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但我国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不协调、区域发展不平衡、保护还不够严格等问题依然突出。侵权易发多发,维权仍面临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影响创新创业热情。另***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国际交流合作深度与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周燕芳建议,要加快建立知识产权**机制,启动知识产权**试点推动工作,探索**助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新模式。

一是制定相关政策,推动机制落地。由于知识产权**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起步较晚,企业认知度普遍较低,影响了知识产权**的推广应用。因此,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出台针对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管理办法,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从制度上推进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同时,结合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现实需求,从专利执行**、专利被侵权损失**等涉及专利的相关**率先进行试点。

二是出台保障措施,培养投保习惯。鉴于目前绝大多数企业通过**保障其权益的意识还普遍较低,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绝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经营压力也不断增大。为了有效发挥知识产权**作用,提高企业的投保意愿,在试点工作开办初期,可以由政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投保企业给予保费补贴,多方协同推进知识产权**试点工作。

三是选取**公司开展模式试点。由于知识产权**所承保的标的为企业的各类专利、版权和商标等,其本身就是极其敏感的信息,也有可能涉及企业的商业安全甚至是国家安全。所以开办该项业务的**公司应当具备坚实可靠的资质,以确保试点工作安全、有效运行。

全国政协委员景柱:成立知产投资银行,优化科创转化机制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的拥有量,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科技水平、经济实力、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但我国当前在知识产权的发掘、利用和保护方面仍然面临很多困难,特别是以核心技术、专利等为主要资产的创新型企业,在初创阶段几乎都会面临**难、产业化难等多种困境。同时,我国目前在创新价值的判断、挖掘和培育等环节也比较薄弱,很多创新成果只能停留在论文、专利等纸面阶段,无法转化为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更不能产生经济效益,这种情况急需解决。

“目前,我国已具备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申报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景柱说,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的审批,相当于对有关知识产权的创新价值完成了初步评判。在此背景下,他建议成立知识产权投资银行,持续优化科技创新转化机制,让创新成果更好地落地。
来源:澎湃新闻、财联社、电车汇、南方日报、东莞日报社、**时报


标签: 政协委员 人大代表 两会 知识产权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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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知识产权**这个有啥用?

    2021/03/04 12:00 [来自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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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其实在知道他们说话的同时,我还想知道说话人到底是谁,有啥经历。

    2021/03/04 14:33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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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本来是科技领域的成果,非要让这些无聊的门外汉搞成政治化

    2021/03/04 14:35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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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委员们也想成为网红。申局长现在没有提出一个议案,你们想当大哥吗?

    2021/03/04 22:26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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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你在教我做事???

    2021/03/05 08:34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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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评论区都是人才

    2021/03/05 09:3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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