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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进!大家都是先写说明书还是权利要求书啊?

发布时间:2021.02.24 未知属地查看:4927 评论:81

各有什么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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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楼
    13822205364 发表于 2021-2-25 10:10
    你这里说我,我认可,你前面说的我也部分认可,不过前面有一部分是说对案件迷迷糊糊的情况下,先写说明书 ...

    可能我表达的不太清楚,这个过程中其实是您自己在发现不明白点的过程,当您这些问题都发现之后可能就会发现之前咱们的理解可能是有误的,这个时候我会跟技术人员先沟通确定我写得这个是不是对的,如果不对,可以马上修改,可能是因为我是在企业,可以时刻和技术人员沟通吧,所以能够确保核心方案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再进行权要的构思;
    我之前在代理所工作的时候,其实发现代理人其实因为绩效压力所在,跟企业技术人员或者IPR沟通是不太多的,在有技术交底的情况下,常态是一两次沟通就结束了,企业技术人员和IPR有的时候也是图省事,随便看看,大差不差就好。

    2021/02/25 10:36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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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楼
    针对电学领域,我个人建议先写权要,再说明书,理由如下:

    1,在理解好交底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检索分析,确定区别特征以及确定技术问题,此时进行权要布局,从人的逻辑思维来看,较为顺畅。如果是直接从说明书提炼权要,得到的权要中,是否会存在非必特,导致保护范围无端缩小,或者从说明书中提取权要之后再进行区别特征的甄选,是否会加大工作量,这些值得探讨。
    2,说明书作用之一,是对权利要求的充分说明,如果未对权要进行布局,说明书应该公开哪些技术特征(如何排除一些和解决的技术问题无关的特征)?公开是否充分?哪些技术特征没必要被公开(达到对权要方案的支持即可,更为具体的方案公开,是否会将客户的一些技术无偿捐献)? 这些问题后面可能导致需要对说明书反复修改,导致效率变低。

    以上仅结合个人经验,对常规案件的一些看法,如有误,欢迎指正

    2021/02/25 11:0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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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25 12:06:42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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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楼
    逸天凌风 发表于 2021-2-25 09:01
    这个时候就体现出问题了,需要对权要框架必须有数,我认为9成的代理人可能都做不到这一点。另外,以前写电 ...

    我在写交底书时候,里面已经排列了我的想法层次以及独权数量。代理人一般依照我的来,如果不是的话,修改时候我会询问原因。

    2021/02/25 11:15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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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4楼
    bingfeng 发表于 2021-2-25 11:15
    我在写交底书时候,里面已经排列了我的想法层次以及独权数量。代理人一般依照我的来,如果不是的话,修改 ...

    这事情其实已经明了了,是您提供了一份合格的技术交底书,已经大概率能确定让代理人理解技术方案了,这种情况下,我认为直接写权要是合适的,不存在我上面说的问题,但实现里面大多数的客户写得技术方案自己都迷迷糊糊的,很容易误导代理人。

    2021/02/25 11:19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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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5楼
    逸天凌风 发表于 2021-2-25 11:19
    这事情其实已经明了了,是您提供了一份合格的技术交底书,已经大概率能确定让代理人理解技术方案了,这种 ...

    自己对整个发明都迷迷糊糊的,我觉得写啥已经不重要了。我都见过权利要求和说明书内容冲突那种,审查意见来了都懵逼,直接挂。

    2021/02/25 11:21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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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6楼
    再见孙悟空2018 发表于 2021-2-25 11:07
    针对电学领域,我个人建议先写权要,再说明书,理由如下:

    1,在理解好交底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检索分析, ...

    阅读专利的时候,经常会看到有些看似捐献的方案,但这些看似捐献的方案是否是真的捐献有待考证,因为你也不知道人家是不是故意留了无限分案的后门等你跳进来,然后针对你以为人家没保护部分技术的使用制定相应的专利,并要求母案的申请日申请搞你。。

    2021/02/25 11:26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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