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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进!大家都是先写说明书还是权利要求书啊?

发布时间:2021.02.24 未知属地查看:4924 评论:81

各有什么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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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说实话我觉得还是先写权要比较合理,尤其是电学案件,权要的布局基本上奠定了你整篇说明书的撰写思路和轻重点,而如果先写说明书的话,最多最多,只能先写个最下位的实施例而已,但其他的部分仍然会因为后续你的权要的修改,而被迫进行大篇幅的修改。
    当然有一些机械结构的案件,先写说明书也是可行的,特别是权要不打算用功能性上位的情况下。
    当然如果你的先写说明书,是指在写说明书的发明内容的时候,已经在为权要做准备的话,那其实先写哪个,都没有区别。

    2021/02/24 22:31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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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24 22:44:41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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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本帖最后由 逸天凌风 于 2021-2-25 08:55 编辑

    如果对方案吃透了,先写权要,因为脑海中已经有了布局,对于直来直去一目了然的案子,我都用这种,比如专代考试的那种方案,眼睛一扫就知道啥是啥了,直接写呗;
    如果对方案还迷迷糊糊,先写说明书,撰写过程中会帮你理解技术方案,倒推权要布局,然后回头加实施例,对于复杂一些,拿不准的,我用这种;
    不要干的事:蹲在那里非要想到完美,没意义,建议先写,写着写着就有思路了,大不了后面调整,写多了熟悉了后面调整的就少了

    2021/02/24 23:56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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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25 08:58:54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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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先写权利要求书。

    找到发明点,再将方案铺满写成说明书。

    2021/02/25 08:15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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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25 09:54:21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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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先权书+1

    2021/02/25 08:24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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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25 09:54:27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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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我先写说明书再写权利要求书,因为在写说明书的过程中要思考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问题的,这样就会逐渐找到本发明最核心的发明点。在写说明书的过程中,权要基本就在脑海里生产了。这是我个人的习惯,仅供参考。

    2021/02/25 08:2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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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25 09:02:43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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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作为IPR,那基本对权要框架必须有数,肯定权要

    2021/02/25 08:55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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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25 09:54:10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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