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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7”之争结案:燕京啤酒被判赔偿泰山啤酒50万!

发布时间:2021.01.27 北京市查看:984 评论:1

1月23日,根据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啤酒”)公告显示,针对泰山啤酒诉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啤酒”)、北京燕京仁和商贸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作出了一审判决,“泰山原浆7天”胜诉“燕京7日鲜”。

突如其来的结案,蜗牛纳表示还正糊涂着呢,就看到燕京啤酒输了官司??

作为国内家喻户晓的啤酒行业中的大佬,虽然燕京啤酒此前因为营收和净利润下滑,陷入了运营危机,但它正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展开一场”年轻态”的逆袭。从品牌形象重塑到产品创新定位,再到受众个性化定制的全方位创新突破,这带动的不仅仅是品牌知名度、好感度、销量的飞升,更是燕京啤酒在啤酒市场的品牌竞争力。

更换品质包装,以此推出年轻化新品,这样的大方向没走错,但错就错在不应该“穿上”与泰山啤酒相差无几的“外衣”。

蜗牛纳在看到燕京啤酒败诉的原因才知道,原来双方的案件纠纷来源于燕京啤酒推出“燕京7日鲜”啤酒与泰山啤酒推出的“泰山原浆7天”外观相似,且均使用了较为突出的“数字7”。

图源 齐鲁晚报

据了解,泰山啤酒总部位于泰安,是除青岛啤酒外,山东为数不多的地方啤酒生产商之一,他们主打的“7天鲜活”、“28天鲜活”等短保质期原浆啤酒,在鲁西拥有较高的品牌认知度。

其中,“泰山原浆7天鲜活啤酒”是泰山啤酒在2010年推出的产品,于2013年8月开始在北京销售,并于2014年搭建完成相关运营体系,在相关公众中取得了较高知名度。同时,泰山啤酒于2016年5月推出了外包装为“深棕色烤花工艺、瓶颈较短、瓶身较长”的720ml玻璃瓶,瓶身前标贴标有特殊设计的黄色数字“7”的原浆啤酒产品。而后在2016年8月又推出同款包装、瓶身前标贴数字“7”颜色为红色的啤酒产品。

燕京啤酒则是在2019年5月推出“燕京7日鲜”啤酒,同样使用了720mL容量、瓶颈较短、瓶身较长的深棕色玻璃瓶,瓶身正面主标贴也使用了较为突出的数字“7”。该产品销售范围限于北京市,销售数额累计约为318万元。

因此泰山啤酒认为“燕京7日鲜”与“泰山原浆7天”在整体外观和视觉效果上都非常近似,极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根据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经过对比,法院认为“燕京7日鲜”与“泰山原浆7天”的包装基本相同,均为720ml容量、瓶颈较短、瓶身较长的深棕色玻璃瓶;瓶身正面正中间均为较大的艺术设计数字“7”,正面表示整体均由艺术数字“7”“泰山"“燕京”、原浆、啤酒等字体元素组合,数字“7”字体明显大于中文文字,且位于正面标识的中间位置。

尽管燕京啤酒在庭审中辨称其产品外观系自主设计,但法院认为“泰山原浆7天”产品包装、装潢,确实属于“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燕京啤酒也确实擅自使用了与“泰山原浆7天”近似的包装、装潢,容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因此燕京啤酒应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相应民事责任。

图源 齐鲁晚报

最后,法院一审宣判,认定燕京啤酒构成不正当竞争,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案被侵权啤酒商品,且北京燕京仁和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涉案被侵权啤酒商品。同时,燕京啤酒需向泰山啤酒赔偿50万元和合理支出6万元。

此案判决意义在于保护了啤酒商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并依法惩治了利用近似包装装潢进行不正当竞争、挤占他人市场的不当行为,同时又有效维护了快消品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

另外,据天眼查显示,泰山啤酒在2020年12月17日申请了“7天鲜活泰山原浆啤酒”的商标,目前状态为“商标申请中”。燕京啤酒这边并未申请与“燕京7日鲜”相关的商标注册。


说起来,泰山啤酒对于品牌、商标侵权和仿冒行为,一直都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坚决维权并胜诉。

比如在去年10月,泰山啤酒因为两家侵权公司使用“泰山啤酒”“泰山原浆”等与原告注册商标相近的标识,存在侵权行为进行维权。

图源 泰山原浆啤酒官博

经法院审理并确认,二被告公司侵犯了泰山啤酒关于“泰山原浆”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删除官网中含有“泰山原浆”“泰山啤酒”等标识的字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泰山啤酒涉案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并予以相应赔偿。

这是泰山原浆啤酒打响的品牌维权第一*,估计在那个时候泰山啤酒也没想到,在自己之后的维权路上,竟然会遇见中国最大啤酒企业集团之一的燕京啤酒套自己的“外衣”装X的情况,想来泰山啤酒此时的内心无比复杂。

这可能是燕京啤酒的酒瓶设计师太大意了,竟然没查过泰山啤酒为自己酒瓶申请了相关专利!

根据专利官网检索发现,泰山啤酒于2018年4月27日申请了“啤酒瓶(泰山原酱7天720ml)”的外观设计专利,后于同年11月16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


不仅如此,泰山啤酒还为自家产品:啤酒便携桶(泰山原浆)、啤酒瓶(泰山原浆28天520ml)、啤酒瓶(泰山原浆180天496ml )、 瓶子(底部开盖器系列)、啤酒瓶(泰山原浆28天450ml)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且已处于授权状态。


所以,甭管“抄”哪个酒瓶设计,都会无一例外被认为侵权,谁让泰山啤酒太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呢?

品牌商标,他们已经注册了;酒瓶专利,也已经申请了;连带版权都做了登记:


近年来,我国酒企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很多领导者纷纷意识到自身的品牌、商标等都是长远发展的宝贵财富,尤其是文化比拼成为酒类市场竞争焦点的当代,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的意义越来越重要。

若不希望知识产权意识薄弱成为自家酒企发展的瓶颈,那么就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对于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应当及时申报专利予以保护,而对于知识产权受侵犯的现象,也应迅速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从泰山啤酒维权案例来看,酒企可以通过外观设计、商品商标、版权、驰名商标、原产地保护制度、企业名称专用权、域名权、打击假冒侵权等手段保护自身拥有的知识产权。

标签: 知识产权保护 燕京啤酒 泰山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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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我想起路虎与路风了,国产的路风算不算不正当竞争?

    2021/01/27 14:13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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