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申请“用具有某特定能力的所有物品实现某目的的方法”?
发布时间:2021.01.09 吉林省查看:828 评论:4
我发明出一个产品,具有新创性。然后对应设计出一套能用这个产品实现a目的的方法。
我发现这个方法本身具有新创性,只要是和我的产品具有一些相同功能的东西,就都可以实现这些目的。
那么问题是:
我可不可以申请用具有这些功能特征的所有东西实现这些目的的方法,然后用我的发明证明具有这些功能的东西是能做出来的,来获得这个方法的授权呢?
比如描述为:
1 用一种容器实现超长期保鲜的方法,特征为,所述容器具有自动密封能力,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这些步骤是有新创性的)
2 一种具有自动密封能力的容器,特征为。。。。
说明书里说明了为何具有自动密封能力就能实现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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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浪湖海波
[6]思博省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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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的雪1019
2021/01/10 09:57 [来自未知属地]
1 举报江河浪湖海波
您的意思是容器的特征放在前序部分吧,这样确实更严谨。
这里又出现个不常见的问题:
这个容器的特征可能不是现有技术(可能之前不存在自动密封容器),是不是按理不可以放在前序里,但权利要求2中又给出了实现技术,不知道能不能像你您说的那样写在前序里。
ps:我可能问的不清楚,我是这么想的,非现有技术按规定要写“特征为”后边,但写在同一专利里的技术方案可以被引用当成先有技术写在前序里,写成“如权1所述的。。,特征为”,我这个的区别是没有加引用,不知是否能写在前序。
2021/01/10 11:09 [来自吉林省]
收起回复 0 举报江河浪湖海波
是把12换个顺序吧?确实。。。
2021/01/10 18:40 [来自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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