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2016年专利代理实务第一题无效宣告理由是否成立

发布时间:2020.11.08 浙江省查看:1739 评论:5

第一题客户提供无效宣告理由第3条:对比文件 2 公开了一种带有搅拌匙的茶壶,对比文件 3 公开了一种改良结构的茶杯,二者结合公开了权利要求 2 的全部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 2 相对于对比文件 2 和对比文件 3 不具备创造性。

疑问:对比文件2和3结合不是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吗,权利要求2附加技术特征:所述搅拌部为一叶轮,所述叶轮的底部沿径向方向设有齿板,算是没有被公开吧,为啥答案说第3条理由成立啊?


虽然对比文件3说底部沿径向方向上设有两片微弧状的压片,这样就对涉案专利有启示了吗,微小的区别怎么判断是否具有创造性啊?

标签: 专代实务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上课多认真听李老师讲……

    2020/11/08 15:58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
  • 第2楼
    张思博大亨 发表于 2020-11-8 15:58
    上课多认真听李老师讲……

    没听课,都是自己刷题的

    2020/11/08 16:21 [来自浙江省]

    收起回复 0 举报
    • 2020-11-08 17:02:42 [来自未知属地]

      回复 0 举报
  • 第3楼
    看解决的问题是否相同呗 在我看来,对比文件3公开了涉案专利所有特征

    2020/11/08 17:21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
  • 第4楼
    看了后面第二题的答案,我大概懂了

    2020/11/08 17:39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