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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诉侵权,却也遭“专利侵权”狙击?皓元医药掀起Bolar例外大讨论

发布时间:2020.10.26 北京市查看:1255 评论:1

今年10月17日,我国专利法刚刚通过修改。全部二十九处修改,嘿,还就不涉及第六十九条第4、5项的“Bolar例外”。




上一次改法是2008年了,可见至少到现在,国内“Bolar例外”的现行规则,已经足以解决相关领域大部分的专利问题。

可能暂时没有啥需要改动,或者需要好好讨论的。

但与此同时,在科创板,皓元医药却又掀起了一场对“Bolar例外”,或者说“安全港条款”的大讨论。

原因是今年6月份,一些媒体报道说,在皓元医药10000多个在售产品(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产品)中,挑了100种,找专利律师事务所进行了鉴定。
一份XX财经独家获取的《侵权鉴定意见书》显示,100种皓元医药随机在售产品,竟然全部侵权,其中的69个化合物产品侵犯了中国专利,另外31个化合物产品侵犯了外国专利。
结论很惊人,说是100种皓元医药的产品,全部侵权!于是第一轮询问,上交所就问到了专利侵权问题。

显然,所谓“100种皓元医药的产品全部侵权”未必能站得住脚,应该只是100种产品都有对应的专利。

真的侵权么?真的会导致诉讼,并会对经营导致重大影响么?这些都是上交所所关心的。

但是这一次,对于皓元医药来说,真是“明*易躲,暗箭难防”...

科创板IPO过程中,之前被质疑专利侵权的案例中,都是专利权方发起了实打实的专利侵权诉讼。

但是皓元医药这次,还真没有遭遇实际的专利侵权诉讼。

“所谓”的专利侵权风险,全部来自媒体质疑,或者说都是媒体“想象”中可能存在的专利侵权风险。

这样一来,皓元医药难办了...

既无法应诉,也无法反诉,甚至不能发起专利无效,更不能发起专利不侵权之诉,那如何有理有据的回击质疑呢?

没办法,那既然敌人如此“虚无”,那就找上交所说理去吧,专利法中的“安全港条款”,上吧

具体第一轮答复内容参见之前的文章《科创板遇见Bolar例外,皓元医药IPO被质疑专利侵权?》,基本把中外“安全港条款”讲了一遍,包括研究免除和行政审批例外。

因为他家的“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是卖给科研用途的客户、用于行政审批的客户,所以结论就是“安全港条款”能覆盖住,应该不视为专利侵权。

但是基于“安全港条款”,即使在专利圈也过于专业,过于“高大上”;而恰逢上交所是严谨的,发行人你怎么证明你说得对呢?

于是,一套全方位介绍“安全港条款”原理、法条、判例的材料出现了,但不是出现在哪本教材,或者论文上;

而是出现在一家科创板IPO公司的第二轮问询的答复文件上...

科创板真是卧虎藏龙。但这还不算完,书是死的,人是活的,对于“安全港条款”的讨论,也不能停留在纸面上。

于是,连一些知产界知名的教授们,也出来开了次“安全港条款”的专题研讨会...


这些专家是啥段位,有兴趣可以自己查一下,基本上是处理某些疑难司法案件的待遇了。

虽然没有发生“真的”侵权诉讼,但当做真的发生了“疑难案件”一样来处理...

厉害了,明明是次平常的IPO问询答复,却硬是答出了杀鸡用了牛刀的感觉,这大概就叫作“降维打击”吧...

最后三轮答复下来,皓元医药动用了多少证据解释“安全港条款”呢?
10个“安全港条款”的中外判例


一次“安全港条款”专题研讨会,两份法学专家的意见书


四家中外律所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可能在面对“虚无”的专利侵权质疑下,能使的证据都用上了。“安全港条款”或者Bolar例外就这么又被拿出来“大讨论”了一番...

有兴趣的同学,建议去看一下他们的答复书,甚至可以收藏。

但是用一堆法律意见,说服上交所也绝非易事,毕竟上交所关心的永远是以后的盈利问题。

第三轮问询中,除了要自证“被质疑侵权产品”所占比重较低之外,皓元医药还被要求对比一下同行,说明大家都是靠“安全港条款”罩着的。

表面上看,其实就是在问,大家是不是都这样?这是不是“行业惯例”啊?

向来如此,便是对的么?
但在此处,还真是对的!

在我看来,这个“行业惯例”在此处,其实可以解释从“即使真有专利侵权风险”,到发生专利侵权诉讼,到底有多大可能性。

现实是,全球的大药厂们,他们一方面掌握着皓元医药这样企业所没有的核心专利;

另一方面他们也在研发新药,也要搞行政审批,于是他们也成为了皓元医药这样企业的客户。

可以说,在医药行业的研发用途、审批用途的这块市场上,产业链的上下游既相互有分工,也有相互需求。

而把这条他们粘在一起的,就是“安全港条款”,它已经在行业内形成了一个“不侵权”的共识,并达成了一种“行业惯例”。

如此一来,大家才能放心地搞研发,不用担心“飞来的”专利诉讼,“影响”科学技术继续进步...

如此一来,就算那些媒体把“专利侵权风险”说得再天花乱坠,但实际发生大规模诉讼的可能,仍然很低。

所以,如果把“安全港条款”当做是一个行业的生存法则来理解,你大概就能预测到,皓元医药会不会发生,影响到它经营的专利诉讼了。

于是,也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更何况根据科创板IPO的“行业惯例”,皓元医药的控制人又承诺了:

专利侵权赔钱的话,他们兜着。


呵呵,明明没有被诉侵权,却也跟真的遭遇了“专利侵权”狙击似的...

文章作者:韩百科君,文章来源:百科君的IP杂谈,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K5PLplHbQ8ZuaA-BofwEw



标签: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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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学习了。

    2020/10/27 10: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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