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预警!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来了,这些专利工作一定要做好!
发布时间:2020.09.24 北京市查看:1352 评论:0
重点:各类制备方法专利、重要中间体的化合物专利、生物制品的制剂专利均是不包含在内的。
2、专利声明的分类
- 该项条款仅针对化学仿制药适用;
- 能够享受12个月市场独占期的仿制药上市许可人必须同时是“首个挑战专利成功”且“首个获批上市”的申请人;
- 市场独占期不超过被挑战药品的专利权期限。
重点:
1、市场独占期是给予挑战成功的首仿药;
2、专利无效案件的审理时间在12个月,而市场独占期又不能超过被挑战药品的专利期限,那么仿制药申请人在提起专利挑战时,要充分预估相关的时间成本,以决定是采取“四类声明”还是“三类声明”。
3、无效请求人的选择是个应该重点关注的问题,现在很多药企为了避免和原研药厂的正面冲突,会选择以个人的名义提起无效诉讼,那么,这势必会对取得市场独占期造成不利的影响。
4、12个月的市场独占期从何时开始起算?
重点:1、专利挑战的目标是“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中该仿制品种收录的全部专利,即使有部分专利在短时间之内要到期,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也应进行专利挑战;2、12个月的市场独占期并不是那么容易取得的,对于提出专利挑战的仿制药申请人必须要充分把握各环节的时间点,注册人员和IPR必须通力合作,以保证在专利无效公告做出前,该仿制品种已经完成技术审评,一旦专利无效决定作出,应积极推动国家药品审评机构开展行政审评,取得注册证书,否则极有可能给别人做了嫁衣裳。
5、对化学仿制药注册申请设置9个月的等待期
重点:①等待期内,药品审批机构是不停止技术审评工作的;②目前来看,9个月的等待期仅适用于化学仿制药;③值得注意的是,结合《实施办法》和《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第七十五条第三款(如果两者都最终获得通过),仿制药申请人必须推动专利诉讼在9个月内结束,同时保证其技术审评必须通过,才有机会获得药监局作出的批准药品上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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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醉红尘
[6]思博省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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