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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涉嫌抄袭巴奴火锅,外观摆盘相似算侵权吗?

发布时间:2020.09.23 北京市查看:1586 评论:2

在凉爽的秋天或寒冷的冬日里,最让人无法抗拒的是什么?

蜗牛纳想用一首诗回答这个问题:“围炉聚饮欢呼处,百味消融小釜中”。

是的,除了被窝也只有火锅最让人无法抗拒了!比如朋友聚会吃火锅;家庭聚餐吃火锅;情侣约会吃火锅;连单身狗也会情不自禁地选择吃小火锅。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吃一顿。

毕竟火锅是咱们中国人最爱的美食之一,不仅菜品丰富,而且还能让人从中获得物超所值的满足感、幸福感。因为与别的食物相比,火锅可以让我们花最少的钱收获最多的快乐,这也就是俗称的“高性价比”。

肥牛卷、虾滑、鱼丸子、毛肚、金针菇、鸭肠等等,只要自己想吃的,都可以放到锅里涮一涮。


如果懒得在家里弄火锅,那就去外面吃,现在哪里都有这种店面,虽说蜗牛纳并没有最喜欢的火锅店,也分不出哪一家最好吃,不过只要装修好看,价格美丽,服务也好,那就随便选一家顺眼的进去。

说到服务,很多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可能是以“变态”服务出名的海底捞。虽然海底捞的价格并不便宜,但是还是有很多的人会去吃,除了因为食材种类多,味道好之外,最让人喜欢的就是他们的服务了,因为海底捞充分地展现了什么叫做“顾客是上帝”。

所有的餐饮行业,可以说只有海底捞能够做到这样,但凡去海底捞体验过的人都觉得他们的服务实在是太贴心了,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在火锅行业,海底捞是公认的一哥,犹记得刚上市后,仅开盘8分钟市值就超千亿。而作为中国乃至全球最大的中式餐饮品牌,海底捞这些年来一直是火锅界的网红。

不过向来坚持走“个性”路线的海底捞在近日却被网友质疑其涉嫌抄袭巴奴毛肚火锅产品。该网友于发表了一篇名为《海底捞,再抄袭菜品粉丝都看不下去了!》的文章。文中称其近期在海底捞就餐时,发现海底捞旗下五款菜品和摆盘方式"高度模仿"了巴奴毛肚火锅
同时,该网友还列举了两家火锅店的豆芽、绣球菌、毛肚、小油条等菜品的摆盘存在抄袭,并指出海底捞的活体豆芽抄袭巴奴井水黄豆芽中的文案。


爆料没多久,#海底捞抄袭巴奴#便登上了微博热搜。

而针对近日网友热议的“海底捞被质疑外观抄袭巴奴”一事,巴奴毛肚火锅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表示,巴奴一直认为,产品是餐饮品牌的根,巴奴自品牌创立至今,始终坚持原创。

此外还表示海底捞是一家值得尊敬的企业,开创了服务主义的先河,如今又专注推出顾客喜爱的产品,也非常欢迎海底捞加入巴奴的产品主义阵营,共同为顾客提供健康、美味的好火锅。


至于海底捞,截止目前暂未有回应。

值得一提的是,巴奴毛肚火锅创始人杜中兵曾经是海底捞的追随者以及学习者,不过在模仿失败之后,杜中兵终于悟出自己的商业之道——产品主义,也即一反“以服务取悦顾客”的经营模式,拒绝火碱发制,在国内率先采用天然“木瓜蛋白酶嫩化技术“制作毛肚,用真材实料的菜品”赢得顾客的口碑。

虽然在火锅行业中是一匹“黑马”,但相比起海底捞,在增长获客这件事上巴奴还是吃了很大的亏,明明自己的产品比别家要好,但就是没人知道。这点从NCBD发布的2019中国最受消费者欢迎的火锅品牌排行榜中可见一斑,当时海底捞以97.2的高分夺得了第一,而巴奴毛肚得分65.8,排行第四。

不过这次海底捞被质疑抄袭巴奴的事件应该也是为巴奴带去了不少好处,接下来就看巴奴能不能成功地借势营销,并把自家媒体运营好,以便让更多的用户了解到巴奴不输于海底捞的匠心。

回到正题,吃货们大概是没想到“抄袭”也能侵入到餐饮界吧?还记得之前一度登上微博热搜的#郑恺火锅店抄袭#话题吗,成都的吼堂老火锅直接发文表示,艺人郑恺所开设的宁波火凤祥鲜货火锅,设计风格及装修方式涉嫌抄袭自家门店。


尽管后来双方达成了和解,此事也得到了解决,但不免让网友们感到疑惑,火锅店就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吗?

不论是海底捞“抄袭”巴奴的菜品摆盘,还是郑恺火锅店“抄袭”火凤祥火锅的装潢设计,这些都不是很餐饮行业中常见的商标抄袭。那么是否抄袭、模仿、山寨,针对这些问题很难有个定论。因为包括火锅在内的餐饮业产品趋同性高,对应产品、外观并没有明确的抄袭界定划分。

其实想要证明海底捞产品外观是否有抄袭的嫌疑并不难,这需要从法律方面看两家火锅店是否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也就是说,火锅店如果有自己原创、具有明显创新性和独特性的菜品,想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为菜品的加工工艺、外观、独特菜名等申请专利、著作权或商标等进行多角度的有效保护。

但从搜索到的资料来看,海底捞和巴奴目前并未申请相关菜品的外观设计专利。

当然,即使有些内容尚未申请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假如原创者在先并有一定影响力,也可以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进行保护。

只是,菜品不属于工业产品,并且海底捞“抄袭”巴奴的仅仅是菜品摆盘,这个不属于申请外观设计的范畴,自然也不存在侵权问题。


倘若一定要为火锅店的招牌申请专利,那么烹饪配方的专利授权可能性相当大,特别是当两种以上烹饪原料相配合时,只要这种配合具备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实用性中的可再现性审查标准也较低)

1、新颖性:
如果有新颖​性,就可以考虑进行专利申请;如果没有,则只能以技术秘密形式保护。

2、创造性:
主要依赖于文件撰​写者挖掘与表现该技术的有益效果,其主观因素较大。

综上,烹饪配方专利的授权可能性是相当大的,主要受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影响。

看上去是不是有点复杂?

不太懂行的人可能无处下手,况且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专利申请文件需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以及各种要求。如果不符合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将会被驳回或者补正专利申请文件。毕竟在申请过程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专利审查问题,而专利审查是专利申请之中最难的一部分,一不小心某个专利申请就会被驳回。这种复杂的过程对于仅具备专业知识的发明人和技术人员来说实在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因此,蜗牛纳建议准备商家在为自己原创的烹饪配方申请专利前最好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毕竟专利代理师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准备更专业,能够利用其丰富的专利申请经验为申请人争取到最大的保护权限。而在处理专利申请所涉及到的问题上,也没有比专利代理师更专业也更游刃有余了。

标签: 专利申请 海底捞 侵权 巴奴 外观摆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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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这个热点不早就过了吗

    2020/09/23 11:2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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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乐行者 发表于 2020-9-23 11:26
    这个热点不早就过了吗

    追的不是热点,是火锅边儿上的热闹

    2020/09/25 09: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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