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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洗碗机专利牛不牛?

发布时间:2020.09.21 湖北省查看:3799 评论:8

本帖最后由 江郎 于 2020-9-21 08:48 编辑


近日,美的洗碗机专利又双叒叕胜诉了。

继取得对百斯特和云米等被告的洗碗机专利侵权诉讼胜利后,美的再次因洗碗机专利取得了对华帝的胜诉。

笔者查阅了一下各案所涉及的专利,竟然不是同一个专利。美的凭借不同的专利在洗碗机界大杀四方,可谓储备雄厚。

一方面,这些专利均为实用新型专利,由于具有创造性要求相对较低、权利相对稳定以及相对好取证等实用新型专利自身的固有特点,美的选择使用实用新型专利进行维权自无可厚非。另一方面,正是由于美的的专利撰写和布局策略比较妥当,致使其现在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游刃有余。

最近宣判的美的诉华帝案的涉案专利为ZL201420653275.0,笔者查阅了该案的申请文件及无效宣告决定书,从中发现一些对专利代理师及企业可能有所帮助的收获。

先来看看上述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及说明书有益效果部分。

1.一种洗涤电器线束安装结构,包括底座和连接于所述底座的线束,所述线束连接于所述底座的外侧壁,且所述线束自所述底座侧壁的底部向底座侧壁的上端沿纵向延伸设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侧壁的上端沿凸设有凸出于所述上端沿的凸起部,所述线束与所述凸起部相邻。

9.一种洗涤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洗涤电器具有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洗涤电器线束安装结构。

即使底座100 内的水溢出,在凸起部110 的阻挡分流下,当水溢流时,只会从凸起部110 两端凹陷位置流出,达到了控制水流出途径的目的, 线束200 不易被打湿,使产品符合安全标准,产品可靠性高。

再结合附图看一下。


可以看到,其实是个很简单的方案,线束靠着凸起处布置,让水从凹陷处流下。

关键是这个看似方案简单的专利,竟然被全部维持有效。不仅保护范围大,另外,我们知道,越简单的专利保护结构越直观,也越容易侵权调查取证。这让竞争对手可能一不小心就侵权了,即使产品其他部分都不一样,就这一个地方落入专利保护范围也是侵权。

我们再来看看合议组的意见。

权利要求1保护一种洗涤电器线束安装结构,证据1公开了一种与坐便器配用的多功能坐浴器,并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证据1的说明书第2页、附图1-2):与坐便器配用的多功能坐浴器,包括盆体3和盆沿2,所述盆体3的形状与配用的坐便器腔体1的形状相似,且小于坐便器腔体1的内轮廓;所述盆沿2外缘的形状与所述坐便器腔体上沿5的形状相近似,所述盆沿2的宽度略宽于坐便器腔体上沿5的宽度;所述盆体底部4设置有封装加热器6的夹层,所述盆体3的后壁上设置有加热器电源线的孔道。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在与配用的坐便器水箱的上方设置有存放所述盆体的收纳箱8,在所述收纳箱8中可以设置有加热器的电源插座,在所述收纳箱8的外侧面最好设置有加热器电线的固定结构,以避免电线混乱。为了保持浴盆中浴液的恒温,所述加热器最好连接有温控器。

不论主观上是否觉得方案简单,但由于在洗碗机上确实还没人这么做过,以至于连一篇相同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都很难找到。

由上可知,权利要求1与证据1相比,两者的区别在于:两者的线束安装结构不同,权利要求1的所述线束连接于所述底座的外侧壁,且所述线束自所述底座侧壁的底部向底座侧壁的上端沿纵向延伸设置,所述底座侧壁的上端沿凸设有凸出于所述上端沿的凸起部,所述线束与所述凸起部相邻;而证据1所述盆体3的后壁上设置有加热器电源线的孔道。在与配用的坐便器水箱的上方设置有存放所述盆体的收纳箱8,在所述收纳箱8中可以设置有加热器的电源插座,在所述收纳箱8的外侧面最好设置有加热器电线的固定结构。

虽然合议组没有过多纠结洗碗机与坐便器技术领域的区别,但还是从技术特征比对的角度阐述了本专利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可以看到,别说洗碗机上没有用过这么简单的结构,连已查到的其他家电上也没用过这么简单的结构。因此权1几乎全部的特征都被认定为区别特征。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保护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洗涤电器的线束位于凸起部旁,当水溢流时,水流只会从凹陷位置流出,控制水流出途径使线束不易被打湿。

既然几乎所有特征都是区别特征,那实际解决的问题就是原始申请中记载的问题,即防止水溢流时打湿线束。

证据2公开了一种仰卧式洗头盆(参见证据2的说明书第2页、附图1-2):仰卧式洗头盆包括呈缺月形的盆体,盆体的边沿带有波浪形翻边1,盆体中间设有一可移动的托台2,托台上表面固定有橡胶软垫3。波浪形翻边外形美观,而且能够防止水溅到盆外,托台可以托住人的后脑,给辅助洗头者减轻劳动强度,移动的托台能够避免仰卧者挪动身体调节头的位置。虽然证据1公开了多功能坐浴器的盆体的后壁上设置有加热器电源线,但该电源线设置在孔道内,其不存在电源线会被打湿的问题,而权利要求1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控制洗涤电器水流出的途径,使线束不易被打湿;而证据1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充分利用现有坐便器结构,其结构简单合理,成本低廉的与坐便器配用的多功能坐浴器,可见证据1与权利要求1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构思均不同证据1的马桶内部的水通常不会通过马桶上边缘流出,证据1无法给出相应的技术启示。并且证据2仅公开了洗头盆具有波浪形翻边,但该洗头盆不具有线束,从而更不会涉及线束被打湿的问题,其不存在避免线束被打湿的结构,即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也不能给出将波浪形翻边应用于洗涤电器以避免线束被打湿的技术启示。证据1和证据2的技术领域既不相同也不相近,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得到技术启示,不能显而易见地将证据1、证据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结合得到权利要求1保护的技术方案,目前也没有证据表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证据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结合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对于对比文件1,不仅从技术问题和技术构思的角度再次说明了本专利与之的区别,而且基于二者不同的技术领域,从应用场景角度出发说了句颇有些画龙点睛意味的话,即,“证据1的马桶内部的水通常不会通过马桶上边缘流出”,使得关于技术启示的论述几乎已经没什么好反驳的了。

对于对比文件2,直接说明其完全没公开上述区别特征。客观讲确实也没公开,这从侧面再一次说明,即使该结构很简单,但之前还没人将其应用于洗碗机上。

笔者不禁想到一个问题,如果原始技术方案摆在我面前,抛开冲量等考量因素,我有信心申请发明专利吗?应该是不会的,即使没检索到相应现有技术,也会主观地认为方案略简单,可能达不到发明专利创造性的要求,美的确实也仅将其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但是,现在回头来看这份无效宣告决定书,该方案应该是满足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要求的。

这让人仿佛有一种初看时“这也能申请专利?”,再看时“这没申请发明可惜了”的奇妙感觉。

虽然这么看有点“事后诸葛亮”的意味,但学习嘛,不就是要不断总结,争取做到后续案件的“事前诸葛亮”。

笔者认为本案可以给出几点启发。

对于专利代理师:

第一,作为乙方,特别是大客户的乙方,尽量避免用主观意识去影响甲方的决定。更具体而言,首先保证自己做好应有的检索工作,而不是完全凭自我感觉认为方案太简单而产生抵触心理,如果没有检索到明显影响新颖性的对比文件,那就划清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的界限,即使区别特征很小,独权中也应明示该区别特征,如果有可能,从权中可以相应扩展一下,同时,说明书中也要明确该区别特征的作用以及对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贡献。当然,这也是对其他有一定创造性方案的要求,只是对于此类案件,更加需要注意。

第二,合理确定最小技术特征集合。以本案为例,先写一套线束安装结构的权要,再写一套包括该线束安装结构的洗涤电器的权要,而不是一上来就是洗涤电器的权要。这样做的好处,一是保护范围扩大,专利侵权诉讼的目标被告更多,甚至可以涵盖非自身所在领域的主体,二是即使第一套权要有新颖性问题,也可以通过并入第二套权要的方式进行修改,依然可能守住所在领域的阵地。当然,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对于明确有新颖性问题的情况,还是以可保证新颖性的写法优先。

对于企业:

在自己深耕的领域,或者说还未有很多同行进行专利布局的领域,开发新产品时,专利申请策略要尽量做到“快”且“广”。

“快”就是早申请。如果条件允许,在产品设计阶段就要进行方案挖掘,并筛选合适方案进行专利申请。

我们知道,美的目前主要有暖通空调、消费电器和机器人及自动化系统三大业务板块,名声最大的暖通空调倒是鲜见专利纠纷,作为消费电器的洗碗机此次却凭借专利左右出击。


可以看到,美的1999年涉足洗碗机行业后,从2000年开始就开始申请洗碗机相关专利了,并在2013年开始针对新产品进行系列申请。最近的专利侵权诉讼的涉案专利就主要来自2013、2014年这几批。

“广”就是全方位布局。上文诉华帝专利主要涉及线束安装结构,而诉百斯特和云米的专利则涉及加热泵和门体组件等。但是,这其中涉及一个略显纠结的问题,就是分拆到各组件后,方案可能显得太简单,一方面得靠检索,另一方面就得靠策略了,例如,仅申请实用新型,或者条件允许时部分申请一案两报,同时将组件的组合方案也进行申请。最终在保护范围和权利稳定性上做一个平衡,当然,所有专利都做到这个程度有一定难度,甚至需要一定运气成分。不过这种广度的专利布局肯定是既利于进攻,又利于防守的。

另外,对于此类消费类产品,还要注意外观设计专利的布局。

大概算了下,美的因这几个专利已经获赔数百万了,不仅巩固了市占率,申请几百个专利的费用也回来了。

文章来源:徐师付的知产主义

标签: 专利 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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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美的的申请策略就是宁杀错,莫放过。会对改进点很小的一些结构进行申请,而且不止一篇

    2020/09/21 09:53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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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如果不是大企业的申请,而是民间个人的申请,结局肯定不同。

    2020/09/21 10:3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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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如果当时申请发明专利,会不会被审查员的“容易想到”给驳回呢?

    2020/09/21 13:0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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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厉害了,听起来很不错

    2020/09/21 17:58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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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啊,最近做了个美的洗碗机的案子,好巧

    2020/09/21 19:54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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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这个要2方面看,
    一方面专利申请的全面,权要清晰,权力稳定;
    另一方面美做洗碗机确实投入大,各种方案都经过验证找到了最优解,否则这么简单的技术别人为什么抄呢?

    2020/09/24 10:27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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