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答辩的修改
发布时间:2020.09.18 中国台湾查看:1339 评论:4
C1:A+B
C2:从属于C1,具有C
C3:从属于C1,具有D
我在第一次修改时将C2并入C1中变成如下(说明书中有A+B,A+B+C,A+B+D,A+B+C+D所有实施例):
C1:A+B+C
C2:(删除)
C3:从属于C1,具有D
如果还是不被审查员接受的话,我可以把C删除然后把D加入C1中吗?
C1:A+B+C(删除)+D
C2:(删除)
C3:(删除)
想请问我在第2次修改的时候删掉之前加入的C,这个行为有违反因删除技术特征导致权利范围变大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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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bit740429
[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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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ronp
前提是你这个修改要针对审查员指出的问题,这样审查员会接受
2020/09/18 11:31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乐行者
2020/09/18 11:34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13******489
2020/09/18 13: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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