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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案申请再次分案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0.08.25 广东省查看:2454 评论:4

有一个分案申请,其母案已经授权结案。 该分案申请现下了第一次审查意见,独权无创,从权有创,且从权之间互无单一性。 但是,该第一次审查意见,并未提到从权之间缺乏单一性的问题,只是说目前还不能授予专利权,我猜审查员的意思是让我修改修改就授权了吧。 我的想法是,想对该分案进行再次分案。但是目前,母案已经授权结案,我无法对该分案申请再次主动提出分案申请,那只能让审查员下分案通知书。 我想采用的做法是,将该分案申请的每一条具有创造性的从权都修改为新独权。让审查员下二通,提出缺乏单一性的缺陷,或者下分案通知书。 这样操作可行吗

标签: 分案 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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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可行

    2020/08/25 16:14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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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你能让审查员下分案通知?

    2020/08/26 08:47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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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个人建议,call一下审查员,问问审查员

    2020/08/26 08:5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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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左雨冽 发表于 2020-8-26 08:47
    你能让审查员下分案通知?

    缺乏单一性审查意见也可以呀

    2020/08/26 09:0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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