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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不太明白

发布时间:2020.07.31 广东省查看:1271 评论:8

某公司就申请日为2013年8月21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5月21日的专利申请提出分案申请,该分案申请通过邮局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寄出的邮戳日为2014年4月15日,受理处于2014年4月18日收到该分案申请。下列哪个日期为该分案申请的申请日? (单选)

  A.2014年4月15日
  B.2014年4月18日
  C.2013年8月21日
  D.2013年5月21日答案是C,为啥不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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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算期限是一回事,不算的时候,该是啥就是啥。

    2020/07/31 15:53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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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因为法条清清楚楚写着分案申请日是哪天

    2020/07/31 16: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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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本题的申请日应为专利法二十八条中的情况,而分案享有母案的申请日,因此分案申请日为2013年8月21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2020/07/31 16:10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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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细则第四十三条  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2020/07/31 16: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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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所以说因为不知道申请文件有没有超范围,所以申请日就不享受优先权了?

    2020/07/31 16:46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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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原案申请日啊,难道有那一条法条说过优先权日是申请日,这题完全没有争议的吧

    2020/08/01 08:56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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