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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9 湖北省查看:1814 评论:12
标签: 专利撰写
评论列表
woshigemmf
2020/07/29 13:54 [来自四川省]
木木就要哭
woshigemmf 发表于 2020-7-29 13:54可以,发明并没有限度只能是单一的方法或者单一的装置,杂糅的当然可以
2020/07/29 14:44 [来自湖北省]
乐行者
2020/07/29 14:53 [来自广东省]
乐行者 发表于 2020-7-29 14:53发明应该可以这样操作,但是不太建议。指出一个小错误,方法和装置分开写只是从形式上看属于从权,实质上两 ...
2020/07/29 15:21 [来自湖北省]
KUMA233
2020/07/29 15:24 [来自黑龙江省]
KUMA233 发表于 2020-7-29 15:24一搜一大堆,就是特定装置的操作方法、生产方法、改装方法等等,本来就可以这样写,而且并不会明显提高授权 ...
2020/07/29 15:35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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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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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shigemmf
2020/07/29 13:54 [来自四川省]
0 举报木木就要哭
理论上可行,但是我以前是没试过的,你试过这么写么?我怕有什么弊端
2020/07/29 14:44 [来自湖北省]
0 举报乐行者
2020/07/29 14:53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木木就要哭
谢谢指正,我只是想表达那么个意思,就是方法和装置是分开写的,实际上操作中,比如答辩的时候装置和方法是可以互换的;另外不建议杂糅是为什么?感觉么?还是你试过,确实有弊端?
2020/07/29 15:21 [来自湖北省]
0 举报KUMA233
2020/07/29 15:24 [来自黑龙江省]
0 举报木木就要哭
你说的没错,是基于特定装置的方法,只不过写法不同;这种写法只有一条权利要求,所有技术特征都在独权里,独权范围特别小,所以找对比文件的话也比较困难,应该会相应提高授权概率;我想知道的是你们试过这么干没有,就我所知一般都是把方法和装置分开的,即使在一条权利要求里,也没有杂糅到一起
2020/07/29 15:35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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