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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应用“优先权”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0.07.15 福建省查看:1303 评论:6

关于如何应用“优先权”的问题:
  实用新型中有一样特征是:散热装置A 给装置B 散热,说明书中这样描述:“散热装置A的风扇转动向装置B内部进行吹风,从而降低装置B的内部温度,从而达到散热的作用“,收到OA时,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是:”然而说明书中并未记载装置B的通风结构,仅散热装置A的风扇转动,如何达到散热的作用,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手段是含糊不清的”
,当时收到OA的时候,有点懵,,第一次听说风扇不能散热,后来答复的时候举了几个案例,并且说明未记载装置B的通风结构并不影响散热装置A给装置B散热,并且装置 B的通风结构并不是本实用新型要保护的内容。
   第二次的审查意见是:”未有实质性修改,仍未克服审查员指出的缺陷,因此根据。。。驳回“


现在申请人决定把审查员指出的缺陷补充进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然后重新提交,能不能以”优先权“作为前提,这样做会不会超范围。请大神指导指导,






标签: 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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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撤回重新提交不就可以了,实用审查周期又没那么长

    2020/07/16 07:37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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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可以,但是只有原来的方案才能享受优先权,新加的内容是享受不了优先权的

    2020/07/16 09:1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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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本帖最后由 六海 于 2020-7-16 15:32 编辑

      我倒是很好奇,为什么审查员会说 一个风扇对着一个台设置吹风,会散不了热,这不是明摆的不,那大夏天,大家吹风扇做什么。
      我认为,通晓本行业所有现有技术现有知识的一般技术人员,要完成 一台风扇对B装置吹风散热的设计目的,这是显而易见的,并不需要创新性的知识。因此,对于一般技术人员来说是非常清楚的。 审查员这样搞那专利要写多详细,要写到具体设计图纸这个层面?

    2020/07/16 15:2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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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sdjiangjun 发表于 2020-7-16 07:37
    撤回重新提交不就可以了,实用审查周期又没那么长

    发明实用双提交,发明已公开

    2020/07/19 10:56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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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六海 发表于 2020-7-16 15:25
    我倒是很好奇,为什么审查员会说 一个风扇对着一个台设置吹风,会散不了热,这不是明摆的不,那大夏天, ...

    事实如此,在意见陈述的时候也这样说了,,审查员说未发生实质修改,估计审查员的意思是,装置B没有通风孔,不能造成对流,,所以装置B的内部不通风

    2020/07/19 10:57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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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感觉审查员说的没错。风扇换气是个常规技术手段,但是你对技术的描述确实是有问题

    2020/07/20 08:3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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