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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被驳回的专利申请丨第3个要被四川妹子们骂死..

发布时间:2020.07.08 江苏省查看:1270 评论:2

本帖最后由 派智知产管家 于 2020-7-8 17:20 编辑


允许发明人将发明创造申请为专利,这是国家对于科学技术进步、创新的认可和保护。

但事实上,专利申请并非都如大家所想的“高端”,有些专利读起来就像是在看一本科幻小说;

过于“天马行空”的想法是很难获准注册的。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助理陈一平表示:可以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和不切实际的胡思乱想的判断标准之一,

在于专利法中的一项规定——专利的实用性。






驳回案例—— “永动机”




理由▶▶ 违背自然规律 不具备实用性



在初中的物理课堂上,教科书就告诉我们,“永动机”是一个典型的违背能量守恒定律的例子。

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一起专利纠纷中,申请人提出的专利竟是一个“靠自身产生高压,液压循环自行工作的发动机”。


申请人表示,在不出故障的情况下,这台发动机可以“以后永远不靠外力帮助起动”。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装置在后期不靠外力长期自行工作过程中,必然会因机械摩擦、发热等耗散大量的能量,直至耗散殆尽,停止工作;不可能仅依靠机器内部部件,在外力提供原始起动能量后,不消耗外来能量的情况下就能维持长期无限的自行工作,这明显违背能量守恒定律,不具备实用性。


“专利申请应当符合自然规律,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是无法实施的,因此也就不具备专利法所要求的‘实用性’。”


陈一平表示,永动机这类专利申请没有现实基础,是无法被授予专利的。



但就是这个只需具备基础科学素养就能分辨的问题,却依然不断有人将“永动机”包装成各种形态,进行专利申请。


在提供启动能量后无需补充能源,依靠内部发电机、超能电动机相互作用,便能源源不断输出能量的“电磁永动机”;利用一系列杠杆连接机件,让机器人实现持续行走的“自走机器人”……


别吹牛了,统统驳回。








驳回案例——沙漠增雨、航天母舰




理由▶▶ 只是设想层面,脱离社会需要



也有一些专利申请人的想法更为“宏大”:比如“沙漠干旱地区增雨技术”,增加干旱地区的降水量。

在其撰写的专利说明中,其认为,沙漠地区之所以干旱,是因为沙漠的南北方向导电条件不佳,而海洋、湖泊、湿地等含水的土壤地表导电良好。


而决定降雨量的原因,是地球自转过程中形成的“大短路环流”。


根据这一理论,曹某主张,向干旱地区洒盐水、埋金属导线,便能提高沙漠的地面导电性,以增加干旱地区的降水量。

但事实上,某个地区是否会下雨,是大气环流、海陆分布、地形条件等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没有任何公开文献或者证据能够证明,提高地面的导电条件,就能增加地区的降水量。


“专利法要求,专利必须能够产生积极的经济、技术、社会效果。”


陈一平表示,专利的技术方案应当能够重复再现,并且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公开的技术内容,应该能稳定地复现技术方案。而曹某的“增雨技术”受限于其他多种因素,无法确信一定能够达到增雨效果,自然也就无法获得专利授权。



这种“脑洞大开”的专利申请并不少见,例如一专利提出“在高空风力作用下产生足够大的作用力,能克服重力在高空稳定运行”的“高空发电环”,则是仅仅停留在设想层面,无法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


还有人申请一种“航天母舰”专利,申请人表示,该航天母舰既可以在地面组装然后整体发射升空,也可以将各部件运送至一定高度后在高空进行组装,还可以凭借其大功率动力系统和辅助动力装置,实现在地面和太空之间的重复往返。


这种“专利”,则看起来更像是科幻小说中的设定。


陈一平表示,“航天母舰”与现有的航天工具相比,并不能产生积极的效果,是一种明显无益、脱离社会需要的专利技术方案。







驳回案例——让产妇“自己生娃”


理由▶▶ 不属于技术方案 更没有创造性



在妇产领域,申请人翁某提出了一个设想——在完成常规产前检查后,让产妇学习分娩知识,通过心理辅导克服恐惧心理,最终让产妇在产房内调整体位自行分娩。


翁某认为,我国四川等地的产妇都可以在家生育,引导产妇自行分娩有实用性。



“即使孕妇是顺产,整个生产过程也会因人体机能条件不同产生差异,它的变数非常大。”陈一平表示,

目前科学对于人体的理解依然很有限,因为人类个体间差异性巨大,没有任何一种手术操作能够保证重复、稳定地产生预期效果。

每个产妇在分娩时都受到个人体质、心理因素等共同影响,产妇和医护人员需要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一个产妇的分娩过程很难在他人身上完全再现。


目前,外科手术方法因为人道主义考量和难以在产业上利用,不能作为专利申请。

同时,专利说明中除接生外的产前培训等步骤,属于社会生活领域的日常行为,不属于技术方案,更没有创造性。


最终,翁某的专利申请被法院判决驳回。








那么如何判断一个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呢?

这是专利审查的核心问题。


但专利所涉及的学科领域极其广泛,可谓是“隔行如隔山”,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广泛涉猎全部学科。

因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立了技术调查官制度,在专利案件中,聘请相应领域的专家参与庭审。


截至2019年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有75名技术调查官参与了2068起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工作。


“对于技术本身,一个理论是否有效,是能够有相对确定的结论的。”

自然科学有其固有的规则,针对某一项具体的专利,从业者能够给出明确而固定的结论。


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法庭的技术调查官,能够帮助法官查明案件技术事实,从而更好地完成案件的审理。


内容来源:北京晚报,记者 刘苏雅

编辑整理:派智知产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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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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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2020/07/09 08:32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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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2020/07/09 09:48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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