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7月成都】《民法典》知识产权条款的理解与适用暨系列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背景下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司法保护

发布时间:2020.06.21 河北省查看:1002 评论:0


一、课程背景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的编纂与出台,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座里程碑,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民法典》回应了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与立法热点问题,其中,商业秘密保**制的强化保护、技术合同法制的系统关注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新规的大力推进等三个方面是最值得期待的。同时,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最近颁布了多个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其中就包括了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制裁力度、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等等,均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产生了重要影响,也对知识产权法务、合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课程收益
1、实务专家深度解析《民法典》知识产权条款,及《民法典》的实施将对知识产权运用、保护产生哪些深远影响?
2、透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总结企业应对策略;
3、帮助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构建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范体系;
4、助力构建知识产权诉讼体系、维权体系,有效规避内控盲点;
5、分享行业经验,全面提升执业技能,加强执业风险防范。
三、参加对象
知识产权法官及知识产权司法工作人员;各企事业、科研单位负责人、企业知识产权总监(首席知识产权官)、法律顾问、法律主管、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律师;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及专利代理机构专业人士、相关负责人等。
四、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20年7月24日
讲座时间:2020年7月25日—27日
讲座地点:成都市
五、会议费用与参加办法
1、参加线下学习的代表须交纳会议费36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三十学时证书等);参加网络学习的代表须交纳会议费2600元/人(含专家报告、电子讲义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我们将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发送给参会代表:
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军   
  机:13718032715 (同微信)  
  箱:847979421@qq.com      (扫描二维码添加微信,全程为您服务)
2、特殊时期,我们将选择宽大会议空间,并限制参会人数,欢迎报名。
3、特殊时期,本次活动将灵活采用线下与线上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特别声明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行为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其它单位未经授权使用带“中国行为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
    附件:1、日程安排
2、报名表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二零二零年六月
附件1:                   讲座日程安排
725
(星期六)
9:00-12:00
14:00-17:00
(一)《民法典》知识产权条款概述
1、民法典知识产权条款立法概述                2、民法典知识产权条款的变与不变
3、民法典知识产权条款与知识产权单行法的关系  4、民法典知识产权条款的实务影响分析
5、《民法典》侵权责任条款                    6、民法典对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的影响
(二)《民法典》杂项知识产权条款精讲
1、知识产权客体法定、权利法定与类型法定      2、知识产权交易中的公示公信与善意取得
3、商业秘密的构成与保密义务的性质            4、知识产权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三)《民法典》技术合同条款精讲
1、技术合同分类的方法、标准及后果            2、技术合同的风险负担
3、技术合同的关键条款
(1)验收条款      (2)权利归属条款     (3)技术改进条款)
4、职务技术成果的认定与权利行使规则          5、技术成果共有权利行使的特殊规则
6、技术合同无效的特殊规则                    7、技术合同的撤销与解除
主讲专家:蒋  强   金牌讲师,十六年知识产权审判实务经验,办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000余件,擅长知识产权诉讼实务研究,被收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骨干法官人才库”
726
(星期日)
9:00-12:00
《民法典》侵权责任条款的理解适用与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及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疑难法律问题——基于《民法典》与《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视角
1、《民法典》亮点:《民法典》侵权责任条款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的适用
(1)过错原则           (2)过错推定            (3)无过错责任
(4)共同侵权           (5)教唆、帮助侵权      (6)自助行为与侵权行为
(7)精神损害赔偿       (8)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  (9)“通知-删除-反通知”规则
(10)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
2、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法律适用问题与企业应对策略——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3、电子商务平台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与企业应对策略——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主讲专家:蒋  强   金牌讲师,十六年知识产权审判实务经验,办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000余件,擅长知识产权诉讼实务研究,被收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骨干法官人才库”
14:00-17:00
(一)权利人视角: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与实务——结合《民法典》“惩罚性赔偿”制度与最高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1、当事人举证             2、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        3、证据交换与质证
4、证据的审核认定         5、电子证据问题                6、惩罚性赔偿制度
(二)权利人视角:企业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范与应对策略——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制裁力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1、加强适用保全措施  2、依法判决停止侵权  3、依法加大赔偿力度  4、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主讲专家:某市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已确认)
727
(星期
9:00-12:00
14:00-17:00
(一)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诉讼策略与企业内控风险防范——结合《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商业秘密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及《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
1、《民法典》关于“商业秘密的构成与保密义务的性质”的条款解析
2、最高人民法院《商业秘密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重要问题解析与企业应对策略
3、两高《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商业秘密犯罪问题”解析
4、商业秘密被泄露、窃取的风险点的主要体现及企业内控盲点
(二)知识产权犯罪研究视角: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结合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
1、知识产权犯罪特点、趋势及惩治知识产权犯罪面临的新挑战
2、新变化下检察机关的主要做法
3、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
主要内容解析及企业应对策略
(1)商标犯罪问题     (2)着作权人问题    (3)商业秘密犯罪问题
(4)量刑问题         (5)罚金问题
主讲专家:张学军   法学博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和商事审判19年,长期负责参与和指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部分知识产权审判课题调研活动
因不可预见因素,主办单位保留个别专家与议题调整的权利,请以报到通知为准。

会员制度:
1、个人会员:会费8000元/12个自然月,全年所有培训免费参加,仅限本人参加

2、普通B级会员:会费10000元/12个自然月,可免费6人次参加

3、普通A级会员:会费18000元/12个自然月,可免费13人次参加

4、贵宾会员:会费34000元/12个自然月,可免费27人次参加

5、线下课程直播会员:会费6800元,全年60场名家视频直播课程,每期可自由选择一场直播

【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董军
手机号:13718032715 (同微信)
邮    箱:847979421@qq.com
报名方式:短信报名 单位+姓名+性别+手机+邮箱  发送到:13718032715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暂无评论数据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