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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遇到难题啦,一个用途发明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0.06.18 广东省查看:1557 评论:15

本帖最后由 馋洋洋 于 2020-6-18 18:28 编辑

请问,一个用途发明,包括应用、引物、制备方法、表达载体四个方面,审查员说,后面三个都不具有创造性,可以直接删除后三个吗?

标签: 用途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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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2020/06/18 15:21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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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可以删除

    2020/06/18 15:2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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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一般可以,你想确定的话可以打电话问审查员。

    2020/06/18 15:30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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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不是,我的意思是,直接删掉三个独权,会不会被单位的老师批。。。

    2020/06/18 16:3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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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sunmoon1 发表于 2020-6-18 16:32
    不是,我的意思是,直接删掉三个独权,会不会被单位的老师批。。。

    当然不会了!  这个你要看看审查员评价你的三个主题没有创造性 你认可不认可。如果认可了,直接删除 就有很大可能性授权的。(因为后面还有一个质检的程序,所以是很大可能性授权)

    但是 还是建议电话跟审查员沟通一下。

    2020/06/18 16: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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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sunmoon1 发表于 2020-6-18 16:32
    不是,我的意思是,直接删掉三个独权,会不会被单位的老师批。。。

    跟单位的老师做好交流啊,他有什么意见你可以及时反馈到本帖里

    2020/06/18 18: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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