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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查员的要求进行分案,子案一定会授权吗

发布时间:2020.06.10 浙江省查看:1911 评论:8

之前有一个外观,是一个方形和一个圆形看起来差不多的东西,按照设计1和设计2作为一项外观报上去的。最近审查员发了审查意见让分案。
那么,我把设计2作为子案另案申请,一定会授权吗?会不会以后因为跟设计1相似被驳回呢?如果有很大概率被驳回还有必要另案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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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不一定

    2020/06/10 22:09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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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应该不会以设计1来驳回,但不排除其他对比文件与设计2近似

    2020/06/10 22:4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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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分案保留原申请日,相同设计的不同产品,外观保护的是产品,产品并不同啊,授权没问题。

    2020/06/11 09:04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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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Erick 发表于 昨天 22:40应该不会以设计1来驳回,但不排除其他对比文件与设计2近似

    这两个设计很像,会不会设计1授权以后,分案申请的审查员以两件相同专利只能择一授权为理由,把分案申请驳回掉

    2020/06/11 11:52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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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财富 发表于 2 小时前分案保留原申请日,相同设计的不同产品,外观保护的是产品,产品并不同啊,授权没问题。

    是同样的产品,只是设计1的一侧是圆弧形,设计2的一侧是方形

    2020/06/11 11:55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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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财富 发表于 2020-6-11 09:04
    分案保留原申请日,相同设计的不同产品,外观保护的是产品,产品并不同啊,授权没问题。 ...

    同一产品的相似设计,但不符合相似设计合案申请的要求,分案是没问题的;审查员应该是要给授权才让分案的,但不绝对。

    2020/06/11 13:00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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