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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师的疑惑:考试理论与现实的出入

发布时间:2020.05.26 浙江省查看:1393 评论:5

本帖最后由 思博小助手 于 2020-5-26 12:46 编辑

一直存在着一个疑问。假如A发明了2113一张椅子由四个脚、一个坐板、一个靠背组成,现在B又发明了一张椅子,由四个脚、52一个坐板、一个靠背和两个扶手组成。4102把扶手去掉,B的发明就是A的发明。考试时,标准答案肯定是B是侵权的,因为它包括了A的全部技术特征。但实际工作中,B以A为现有技术,在它的基础上,对椅子进行了改进,增加了扶手这个特征,达到了新的技术效果。我们的专利都是这样申请下来的。所以我就想不明白了,求同行指正。

标签: 专利代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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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侵权和申请两码事,独立判断

    2020/05/26 11:39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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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lost aria 发表于 2020-5-26 11:39
    侵权和申请两码事,独立判断

    我觉得既然是侵权了,怎么能下证呢。

    2020/05/26 21:22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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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nilifeng 发表于 2020-5-26 21:22
    我觉得既然是侵权了,怎么能下证呢。

    层次问题,A是底层一些的技术方案,即,B是在A的技术基础上的改进或叠加方案,B公开了A没有的特征且B所有的权利要求范围是包含A而不是被A包含,且区别之处取得了不同的技术效果,所以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但是B的实施,绕不开A的技术方案,即B必须在A的技术基础上进行实施,所以侵权,就像是自行车,理论上每个组件都可以形成一个专利,但是这不影响自行车本身形成专利,但是要生产这个自行车,又必须依赖其他组件,所以绕不开侵权,所以国际上很多大公司之间,他们的专利侵权纠纷,很多以交叉授权(即互相授权使用)来获得和解共赢。

    2020/05/26 22:38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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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下证跟实施是两码事,下证是说你的方案符合创造性实用性等各种要求,是否能够实施要看你跟他人的在先权利是否有冲突。    换句话说,能否拿证是与其他文献对比,实施是与在先权利对比。 互不干扰

    2020/05/27 09:20 [来自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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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说白了就是你取得了专利权不等于你可以自由实施这个方案。

    2020/05/27 09:3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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