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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个修改超范围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0.04.10 重庆市查看:1152 评论:5

审查员认为,申请的专利存在机械干涉,不能实现所要达到的作用。经过分析发现,申请的技术方案在V型支架上存在问题。该V型支架的角度超过XX,就是A方案;不超过XX,就是B方案。但由于发明人和代理人当时都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撰写时没有把A,B方案区分开,导致B方案存在机械干涉。 但如果去除从权8的一个技术特征c,就能解决B方案机械干涉的问题,使A,B方案都能实现功能。其中,说明书附图只画出了B方案,且技术特征c是能在附图中看到的,V型支架的角度在说明书中完全没提及。 本来是想通过删除从权8的技术特征c,来答复审查。但在与审查员的沟通中,审查员提出,因为技术特征c是独立的一段文字,且标注了作用,删除会超范围。且说明书中并没有将A方案和B方案区分开,只能认作是一个方案,而不能将c看成,只能用于A方案,不能用于B方案的技术特征。 问题: 1、请教下,删除全8的技术特征c,及说明书中的相应内容,是否属于超范围?——因为根据审查指南,我个人认为,超范围主要是增加了技术特征,或是扩大了独权的保护范围。删除从权的技术特征,既没有扩大独权保护范围,也没有增加技术特征。 2、如果不能删除技术特征c,那从什么方向来答复会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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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直接把权8删了不就行了么

    2020/04/10 13:55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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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本帖最后由 包尔东 于 2020-4-10 16:57 编辑

    跟审查员的沟通是,可以删除权8,但是权8在说明书中的相应内容不能删除,认为修改超范围。他认为,技术特征c是整个方案的一环,一旦删除就与原方案不一样了。同时,技术特征c还记载了作用,如固定,不移动等,从而使B方案的机械干涉问题无法解决。

    2020/04/10 16:54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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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是记载的范围。可按审查员的做。说明书内容不能动

    2020/04/10 16:5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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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但如果不删除说明书这部分的内容,按审查员说的,技术特征c就阻碍了整个方案的实现,就等驳回了?

    2020/04/13 09:52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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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怎么也要争取一下啊

    2020/04/13 09:53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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