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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审和实审驳回。实审驳回程序更简单吗?

发布时间:2020.04.05 江苏省查看:1016 评论:1

《审查指南》,初审部分,关于实质性缺陷的驳回,如果申请人修改,即便仍然有问题,审查员也不应该直接驳回,而应该再发一次通知书; 而实审部分说,审查员看完第一次意见陈述和修改,觉得不合适就可以驳回了。 这貌似比初审的驳回程序更简单啊,这应该咋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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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看错了,大家偶读别理我。。。。

    2020/04/05 17:14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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