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特许厅再发通知:明确对受疫情影响的申请人实施补充救济措施
发布时间:2020.03.31 北京市查看:526 评论:0
KIPO补充救济措施通知如下:
无论国籍,对于申请仍处在韩国特许厅审查过程中的申请人,其KIPO要求的提交书面意见等事项的指定期限将被自动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这项措施是为了预先防止因新冠肺炎暴发导致的中断而发生无意违反时限的情况,KIPO将不要求申请人提交延长时限生效的申请。
这一措施也同样适用于申请人因任何与新冠肺炎有关的原因而未能遵守一些程序事项时间限制的案件,KIPO将视上述原因为不可控制的理由,因此对申请人免责。申请人仅需在声明中简单表明造成以上错过时限的原因与新冠肺炎相关。事后的补救措施也将被允许于2020年4月30日前提出。
附件:韩国特许厅通知原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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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三
[7]思博铁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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