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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发明人奖励制度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9.11.29 浙江省查看:2479 评论:17

本帖最后由 木三 于 2019-11-29 09:31 编辑

公司的制度里面规定的发明人奖励制度,领导也不在公司推广这个制度,制度也没有执行,不知道这个制度算不算专利法里面的公司和发明人之间的约定

标签: 发明人 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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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应该算吧

    2019/11/29 09:08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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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算的

    2019/11/29 09:09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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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那公司一直不给,直到离职都拿不到,发明人权益不就没了

    2019/11/29 09:12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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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本帖最后由 T150xxxx8497Ok 于 2019-11-29 09:16 编辑

    领果子。奖不奖,奖多少,都有规定,但是实际……
    不奖的和多奖的都有,希望遇到好领导

    2019/11/29 09: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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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算 约定是算约定的。但是执行起来确实有麻烦。
    至于如果要维权,就看是否好举证这个制度的存在了。

    2019/11/29 09:1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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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要看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经过民主程序,是否经过公示。
    这个制度和员工与公司的约定不同。
    员工与公司的约定是双方法律行为,公司制度是单方法律行为,所以公司制度的生效需要严格的程序。
    当然,也有的公司是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比方说,发明人的奖励参照公司的发明人奖励制度并将该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之一。这种情况,应该视为员工与公司的约定。

    2019/11/29 09:33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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