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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许可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9.11.16 浙江省查看:1300 评论:8

各位大佬,如果专利许可给别人用,合同上面没有写明期限,那么许可时间什么时候算结束????

标签: 专利许可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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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你这费用怎么收的?一次性?

    2019/11/16 16:19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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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如果双方不再签个补充协议,是否可以理解为期限是专利权期限?

    2019/11/16 16:22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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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小蜜桃佩奇 发表于 2019-11-16 16:19
    你这费用怎么收的?一次性?

    一次性的,所以目前感觉是无解状态

    2019/11/16 16:38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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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超过有效期,自然就失效了呗。

    2019/11/16 17:49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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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11-16 17:49
    超过有效期,自然就失效了呗。

    感觉也只能这样了

    2019/11/16 19:19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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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本帖最后由 happyZL 于 2019-11-17 12:27 编辑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期限、地域,则一般认定为期限是专利权有效期内,地域为《专利法》覆盖的区域内。如果您是专利权人一方,您可以和对方协商签署一个补充协议来规定期限。
    建议您今后再签署专利权实施许可时,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网站去下载那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模板来使用,那个合同内容比较规范,几乎涵盖了签这种合同时需要考虑的所有法律问题。不需要的条款您可以删除,选取一部分条款来签署合同,能够更有效的维护您的利益。

    2019/11/17 12:24 [来自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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