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发布时间:2019.11.14 河北省查看:1324 评论:7
标签: 专利撰写
评论列表
王飞飞大臭
2019/11/14 22:06 [来自广东省]
发明家
王飞飞大臭 发表于 2019-11-14 22:06直接说下方啊,然后从权或者说明书说正下方或斜下方
2019/11/14 22:15 [来自河北省]
李工仲明
2019/11/14 23:01 [来自天津市]
阳光曲
2019/11/16 09:23 [来自河南省]
vanilladu
2019/11/16 09:36 [来自江苏省]
2019/11/16 13:00 [来自河北省]
快速回复
[5]思博市市长
主题:13 回帖:32 积分:307
TA最近发帖
热帖推荐
HHHHHHHHHH
2024-03-24 19:31:30
我该怎么办
江玉燕
2024-03-27 10:29:11
只写过驳回复审和意见答复,能写新申请吗?
相关帖子
王飞飞大臭
2019/11/14 22:06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发明家
觉得这个不是重点呢,不想再再从权里提及呢,只希望不要引起歧义就行
2019/11/14 22:15 [来自河北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2019/11/14 23:01 [来自天津市]
1 举报阳光曲
2019/11/16 09:23 [来自河南省]
0 举报vanilladu
2019/11/16 09:36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发明家
我看到一个同类的专利是这样写的,分为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所述第二主体位于第一主体的下方。
我感觉这样写挺好的,能够避免直接说下方时,容易被认为第二主体的外形跟第一主体是一样的。
2019/11/16 13:00 [来自河北省]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