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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quirement for restriction/election

发布时间:2019.10.11 湖北省查看:2440 评论:6

这个是什么文件,检索报告还是一通?

标签: 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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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审查意见

    2019/10/11 10:50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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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涉外的内容,请您以后发到我给你这次移动到的那个板块的那个分类中。谢谢!

    2019/10/11 10:5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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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关于美国专利申请中的RESTRICTION REQUIREMENT
    –为什么?
        在美国专利申请实践中一个很有趣的部分是RestrictionRequirement。在很多国家,没有这种RestrictionRequirement。
        在美国专利申请中,RestrictionRequirement主要是用于避免发明人在一个申请中放入多个发明点。出于申请费用较高的考虑,发明人倾向于将多个不同的发明点放入一个申请案件中。由于这样会给审查员增加过度的负担,专利局只好阻止,这样,RestrictionRequirement就产生了。

    –何时、如何答复
        此前,美国专利局审查员会就RestrictionRequirement致电给申请人以加快审查,这种做法在20世纪80年代是很经常的做法。现在,审查员一般会以邮寄通知书方式发出RestrictionRequirement。答复RestrictionRequirement的期限只有一个月,申请人通过缴纳延期费可以将答复RestrictionRequirement的时间最长延至6个月。
        答复比较简单。首先,申请人必须选择一个发明点用于继续审查。即便申请人对于RestrictionRequirement有异议希望争辩的话,申请人仍然必须选择一个发明点。如果申请人只是进行争辩陈述而没有进行选择的话,视为未答复,申请人在原答复期限内仍需要通过选择发明点进行答复。如果未能克服“RestrictionRequirement”,则审查员下一步发把审查意见变成终局驳回(FINAL),并且撤销没有被选择的权利要求。
         –是否该争辩?
        在答复RQ时,申请人可以在选择发明点同时进行争辩或不进行争辩。在某些情况下,审查员会被争辩说服从而撤回整个或部分RestrictionRequirement。但对于大多数的案件来说,争辩都是浪费时间和精力的。
       
         –未被选择的发明点如何处理
        对于未被选择的发明点怎么办?在答复RestrictionRequirement时选择一个发明点并不意味着申请人放弃了其他的发明点。申请人可以对未被选择的权利要求组提出不同的分案申请。

    2019/10/11 11: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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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restriction 翻译成"限制"即可. Election/Restriction Requirements经常是因为Examiner认为专利申请中包含多项发明,所以要求申请人选择其中之一来继续申请过程. 详细请看以下英文解释.

    2019/10/11 11: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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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楼主动动手指头可以度娘一下

    2019/10/11 11: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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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2019/10/11 13: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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