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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6.3]实用新型在答复时可以对说明书中的内容及对应的附图进行删除吗?

发布时间:2019.09.26 陕西省查看:1734 评论:2

本帖最后由 李工仲明 于 2019-9-26 13:48 编辑

各位大神:
    实用新型下的审查意见中针对说明书中记载的内容说不符合26.3,但是该内容并不是本申请所要保护的技术内容,同时在权利要求书中也没有进行记载,只是作为其中一项实施例来带本申请的技术方案的使用进行了限定,现在出现不符合26.3,可以进行删除吗?删除后会不会超范围~
十分感谢~

标签: 说明书 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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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审查员不一定按照这样的理论来办事。

    2019/09/26 13:47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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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9-26 13:47
    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审查员不一定按照这样的理论来办事。

    谢谢李工,目前先这样做,按照目前实用新型审查的方式估计是想驳回而驳回,希望应该不是很大

    2019/09/29 10:32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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