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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大佬一个关于专利布局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9.09.12 安徽省查看:1996 评论:25

想申请一个专利,装置加方法的,申请发明时是装置加方法,现在想将装置单独拿出来申请实用,在不申请双报的条件下,假设符合授权条件,实用和发明会都给授权嘛?会不会被驳回一个,还是通过实用修改权利布局使得发明装置和实用装置保护点不同就能授权两个?求各位大佬赐教,有点绕啊,

标签: 专利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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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你的发明把装置部分删去了,肯定更不会导致重复授权的。

    2019/09/12 10:03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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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只要保护范围不一致,就可以两个都授权。
    你的做法跟布局没有太大关系。

    2019/09/12 10:06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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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我只想问何必呢。

    2019/09/12 10:08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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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14?分钟前你的发明把装置部分删去了,肯定更不会导致重复授权的。

    你好,我是把发明的装置保留了,发明是以装置加方法申报,然后我把装置又去申请实用了,是这么个情况,发明的装置还在,没删除的

    2019/09/12 10:19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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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鸡你太美 发表于 14?分钟前
    你的做法跟布局没有太大关系。

    你好,说不上保护范围,因为装置是同一个装置,在发明中有,在实用中还是这个装置,一点没变的呢

    2019/09/12 10:22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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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黑娃 发表于 11?分钟前我只想问何必呢。

    你好,客户需要,我也没得办法,也是自己能力不够,不清楚怎么处理这样的情况,特来请教论坛大佬,学习下呢

    2019/09/12 10:23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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