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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通关秘笈》勘误表

发布时间:2019.08.25 北京市查看:6717 评论:33

本帖最后由 姑苏慕容 于 2019-8-25 22:06 编辑

致歉声明:

《2019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通关秘笈》,由于本人业务能力比较有限,出现了较多的疏漏。我身为本书的作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此,我向各位读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实在非常抱歉!

根据各位热心读者的反映,我对距今为止所发现的较大的错误和遗漏之处进行了修订。以下勘误表和相关内容的解析,以及对部分真题解析的补充说明。

敬请大家广泛转发,以便让更多的读者能够看到。
杨敏锋(姑苏慕容)

2019年8月26日
一、专利法律知识

(1)第23页第45题,即2006年第13题,参考答案由BCD改为CD。
【解释】2019年《专利代理条例》修改后,合伙制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最低要求从原来的3名降低为2名。本题解析进行了修改,但答案却未去掉B选项。


(2)第175~176页,第8题,即2018年第59题,参考答案依然为C。
【解释】国知局专代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2018年试题解析中,本题的参考答案为BC。在该书中,B选项在后申请权利要求中氧气含量为30%~50%。通关秘笈中的真题解析来自国知局考试后在网站上发布的真题,该版本中B选项在后申请中氧气含量为30%~60%。由于题目有差异,故双方答案并不相同。


(3)第177~178页,第11题,题目有遗漏。具体内容如下:
【2006年第22题】对于一件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在其优先权期限内发生的下列哪些事件不会损害其新颖性?
A.他人就相同主题在我国提出另外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B.他人将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在一本国外刊物上公开
C.一家企业在我国境内实施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
D.其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在外国被授予专利权


(4)第440~441页第4题,即2010年第73题,题目和解析有遗漏,完整版如下:
【2010年第73题】一位长期居住在日本的中国公民,2009年在香港某大学做访问学者期间提出了一件PCT申请,下列哪些机构可以受理其提出的PCT申请?
A.日本专利局             B.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
C.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D.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
【解题思路】
申请人可选择国籍所属国、居住所在国提出国际申请,也可以向国际局提出申请。本题中,申请人为中国公民,居住地为日本,故日本专利局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都可以受理。此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作为国际局也有权受理。
【参考答案】 ACD


(5)第446页第13题,即2018年第66题,答案依然为ABCD,不过C选项的解析需要进行彻底修正。
【解释】通关秘笈中的真题来自国知局考试公布后在网站公布的版本,本题C选项为国际检索单位作出的书面意见“不会随”申请文件一起进行国际公布,而官方的真题中为该意见“将随”申请文件一起公布。我对PCT相关的知识点并不熟悉,根据参考答案强行进行解释,发生了错误。正确的解释应该是,PCT实施细则2005年进行修订时,将原来第44条之三有关书面意见的保密性规定予以删除。根据现行规则,书面意见会进行国际公布。


(6)第464页,第43题,即2018年第65题,参考答案依然为ABD,但涉及B选项的解析需要彻底修改。
【解释】通关秘笈所使用的题目版本中,并未没有给出涉案专利的国际申请日和优先权日,而国知局官方解析中,涉案专利的国际申请日为2016年3月23日,优先权日为2015年2月23日,优先权日和申请日相差13个月。中国在加入PCT时作出了保留,专利局对国际申请在国际阶段恢复的优先权(国际申请日和优先权日间隔超过12个月,但在14个月内)不予认可,故C选项错误。同样,我对相关知识点不大熟悉,没看出其中的问题,根据参考答案强行解释,最终发生错误。


二、相关法律知识
(1)第127页第50题,即2018年第10题,参考答案由AD改为A。
【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11条,D选项并不完整。提交复制件除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外,还有个要件是对方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


(2)第232页第93题,即2011年第77题,参考答案由AC改为A。
【解释】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前,一审的期限为3个月,二审期限为2个月,当事人提交答辩状的时间也只有10天。《行政诉讼法》修改后,一审期限改为6个月,二审改为3个月。因为案件审理期限修改后比较宽裕,故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也和《民事诉讼法》一致,改为15天。本题在法律变化后,没能对答案进行适应性的修改。


(3)第237页第102题,即2007年第81题,C选项是否选择有待商榷。
【解释】《行政诉讼法》修改后,第96条第4项中,法院发出司法建议的对象只剩下监察机关和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去除了旧法中的“人事机关”。通关秘笈在历年修订时,未能注意到这个知识点的变化。


(4)第349页第12题,即2007年第94题,参考答案由A改为AB。
【解释】201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时,第21条除提高罚款数额外,还增加了“没收违法所得”这个新的行政处罚。我在修订法律条文的时候只注意到了罚款额度的变化,却忽略了新增加的处罚形式。为此,通关秘笈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的条文出现了遗漏,本题答案也发生了错误。



附件:

  • 2019年专代考试通关秘笈勘误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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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1楼
    ????

    2019/08/26 20:16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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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楼
    负责的杨老师 正好看书发现有些答案好像不对

    2019/08/27 07:47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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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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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7 09:58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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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4楼
    MARK

    2019/08/27 10:0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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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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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7 10:5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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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楼
    马克

    2019/08/27 15:1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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