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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申请中审查员认为两项设计不属于相似设计

发布时间:2019.08.22 广东省查看:1703 评论:5

原本提交的外观申请中包括设计1和设计2,审查员认为设计1和设计2不是相似设计,那么我能不能提成分案申请,还是删除设计2,将设计2重新进行申请,并且申请优先权呢?。有没有大神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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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针对该案件,如果你不打算争辩,那么为了授权,你能做的只有删除设计2或设计1了。
    至于你是否打算把删除的设计分案申请,那是你自己的事情了。审查员不干涉。

    2019/08/22 09:5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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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外观专利国内没有优先权

    2019/08/22 10:1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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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8-22 09:50
    针对该案件,如果你不打算争辩,那么为了授权,你能做的只有删除设计2或设计1了。
    至于你是否打算把删除的 ...

    那么我能不能不删除,直接进行分案申请呢

    2019/08/22 10:5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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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断桥残血 发表于 2019-8-22 10:57
    那么我能不能不删除,直接进行分案申请呢

    能是能,只不过你的原申请,大概率是要被驳回的。因为你没有克服审查员指出的缺陷。

    2019/08/22 13:32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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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8-22 13:32
    能是能,只不过你的原申请,大概率是要被驳回的。因为你没有克服审查员指出的缺陷。 ...

    好的,谢谢

    2019/08/22 14:23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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