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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慕容诉智慧芽第三季:判决结果和我的回顾

发布时间:2019.08.15 北京市查看:4270 评论:41

本帖最后由 姑苏慕容 于 2019-8-16 09:20 编辑

2019年7月30日,一审判决作出。当然,判决作出后还需要走完内部流程才会向当事人送达,本人8月15日收到。


一审判决认定智慧芽公司构成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需要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和其微信公众号上赔礼道歉,另外需要赔偿我经济损失12万元和合理费用2万元。

本案判决事实认定严谨细致,分析论述深入透彻,尤其是判决书第9-10页关于独创性的分析论述和第15-16页关于不正当竞争的论述都可圈可点。我对这份判决书还是比较认可的。


在本案中,独创性判断是绕不过去的点。毕竟在侵权的解析中,有不少其实写的比较简单。这是因为我当初顾虑如果写得过于详细,可能会对书籍销量构成冲击,也怕出版社对我有意见。不过现在发现我多虑了,故目前思博和知识产权课堂的解析最新版都详细版,不会再由没有独创性方面的纠结。


在本案起诉后,出现了一个在先判决,判定数学题的解析不具有独创性,不构成作品。这个判决出来后,也给了我很大的压力。如果我的案子也因为独创性问题败诉,兄弟我就不好意思在知识产权圈子里混了——自己的案子都打不赢。当时我就树了个flag,如果败诉就回家种田。现在一审判决还可以,不用回家了


那份在先判决出来后,我就仔细研究,准备写文章吐槽。在文章写作过程中,忽然福至心灵,发现独创性竟然可以分解为元素的筛选、排列顺序和元素本身的表达方式这三个因素的关系,然后写了一篇文章《论作品独创性的数学计算模型》,发在核心期刊《知识产权》上。这是我迄今为止在著作权领域最重要的论文,也许这辈子写的文章也不可能超过这篇。这篇文章大概是这个案子最重要的副产品——可惜的是涉及到数学公式,看懂的人可能比较少。


本案12万元的赔偿额的确不多,但在著作权侵权案件赔偿数额普遍较低的情况下,这个数额已经非常不错。本案中,我计算出智慧芽的收益是100多万,其计算基础是智慧芽公司自己的说法。


智慧芽声称2014~2017年4年中,智慧芽专代考试学员超过7万人。我以此为根基,估算其在侵权期限内的学员人数,并假定有50%的人使用了其真题系统,该系统价格为99元,系统中2200道解析中有900道是我的版本。计算出来的数额是100万元,然后我主张要42.9万。我的算法是否有水分,大家可以自行判断。


在本案中,我试图将权利人花费的时间也纳入到合理费用中,主张花费的144个小时应该按照每小时1250元的标准折合成18万元。这个主张未能获得判决书的支持。现行法律仅仅支持花费的金钱成本,而不考虑时间成本。法官需要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作出判决,因此不支持完全正常。


不过,我在想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日益增强的大环境下,将权利人的时间成本也考虑进去可能更为合理。因为我本人是律师,而律师的小时费率有相关标准参照,故如果能通过这个案子迈出这一步相对来说可能容易一点。


作为律师代理案件,客户利益至上。即使某个案子有法律上的价值,但客户要撤诉,要和解,那也必须尊重。不过,本案我自己是当事人,可以放飞自我,想去追求一些法律上的价值。不过如果想要突破现行规则的限制,显然很不容易。我主张的时间成本没有获得支持,非常正常。也许我会就这个问题上诉,因为我想尝试改变现行的规则。如果我失败了,也会心平气和,也许是我对法律的理解还不够,也许是时辰未到。



杨敏锋诉智慧芽案一审判决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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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姑苏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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