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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战,非战,非常战

发布时间:2019.07.07 广东省查看:4331 评论:21

本帖最后由 troney 于 2019-7-7 17:28 编辑

《IP战,非战,非常战*》
——专利应为市场而生,IPR应与工程师同行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企业自出娘胎就烙上了"以盈利为目的"的印记。先不谈企业为国家、社会、就业等多做大贡献,若企业不盈利,则自身的生存都有问题,更不用说扩大再生产了。
企业想在市场竞争中盈利,就要获取市场优势。若其产品为大众化之产品,那么该企业就必须规模化生产、降低生产制造成本、尽可能扩大市场占有率。若其产品为小众化之产品,那么该企业就必须差异化、满足个性需求、尽可能在细分市场中围栏,维护其细分市场的优势地位。
科技企业根据自身规模大小同样可以参照上述运营方式,特别要说的是,科技企业为了获取市场或者细分市场的优势地位,除了借助资本的力量来打击竞争对手之外,更重要的是通过专利权(技术垄断)来维持专利保护期内的科技优势地位。特别之处在于,科技企业若跟不上市场变化的趋势或者押错了技术发展的路径,则不用竞争对手发一兵一卒就会主动告别这竞争的舞台。所以,对于科学技术企业而言,既要关注自身相关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分支技术发展,也要关注替代性科学技术的发展。从这个层面讲,科技企业是不能“专注和专一”的。

甲、知彼知己
      既然不能“专注和专一”,就必须知己和知彼,既要埋头做好、做精自身的科技产品,又要抬头通过专利检索的窗口和展会的窗口来获取科学技术/产品发展的情报;既要关注友商的研发动向,又要关注潜在的替代性技术/产品的降维攻击或者不同行的企业跨界性的攻击。不知彼而知己,人为地造成信息闭塞,是不明智的,容易造成妄自菲薄,或妄自尊大。知己知彼,不做“瞎子和聋子”,既不闭门造车,也不夜郎自大。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和科技研发中,做到有理有据、有利有节和有的放矢。
      竞争之科技企业切记:这些不可不察。

乙、攻城
      当发现友商有实质侵犯本企业专利权的证据,发律师警告函在先,主动出击联络地方知识产权局维权在次,委托专利律师付之诉讼抓侵权再次。专利诉讼战最终目的只有一个:维护自身的科技优势地位。倘若对方不是乌合之众的企业,必定会发起反击,针对该专利权收罗现有技术发起无效宣告。此时该专利的撰写质量和稳定性将接受考验。专利权就是武器,武器每次被使用,每次都会有损耗,大战大损耗,小战小损耗。在对方企业发起无罪抗辩和无效抗辩的同时,对方也会动用其专利权来反击。你来我往、流“金”漂“权”、此消彼长、生死沉浮。企业不是律所,IPR不是律师,IPR们整天忙于到处点火或者灭火,企业真的就喜欢自己的企业一直在打人与被打的官司旋涡中沉浮吗?对于PK的科技企业而言,也许一、二件专利权的得失,一夜之间就什么都(没)有了;也许在一、二件专利权的争夺之间,发展的最佳时机也就(没)有了。
      竞争之科技企业切记:这些不可不察。

丙、伐兵
      若在发起专利维权之前,先无效掉对手的专利权,或者部分无效对手的专利权,那么在后续的竞争对抗中将占据有利之势。专利无效宣告战,你若无效对方的,对方也同样会立即无效你的,所以发起无效战时必须找副“手套”。相对于专利无效战,积极“发表公众意见”才是上策,紧盯对方公开专利,只要对方的专利一公开就针对性地收罗准无效证据,给国知局审查员输送“炮弹”,最好的结果是导致该专利申请的驳回生效;若做不到这个,能迫使对手缩小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也是必要的。
      竞争之科技企业切记:这些不可不察。

丁、伐交
       在企业自身做研发之前,需要知道,是选择“完全从头开始做研发”,还是“在他人的肩膀上再做研发”。若选择前者必须了解现有技术的发展程度、技术路线的种类,通过检索相关专利做专利权的FTO分析是逃不掉的。只有这样做好事前的规避工作,才能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昂首阔步,不受制于他人。若选择后者,除了了解现有技术的发展程度、技术路线的种类以外,还要判断各类技术路线的发展前景,因为没有明显绝对好前景的技术路线,所以只能从相对发展前景好的一条或者少数几条技术路线着手,找到最接近的关联专利,分析其技术特征,在其专利的基础之上,一方面拓展好**的从属专利技术,另一方面做好具体专利规避研究。虽然在专利丛林中寻找缝隙不容易,但有时总比白手起家要好很多。得益于握有限制基础专利的**从属专利,以及握有规避基础专利的技术方案,在后续的交叉许可谈判中,还能有些许谈判筹码。专利许可贸易战,就是竞争之企业间基于专利和技术的谈判,其中谈判者的作用相对小些,关键是通过秀各自技术肌肉,以及许可证相互交易的利益勾兑来解决市场竞争问题,然则总比通过对簿公堂、你死我活的方式来解决更文明些。倘若有少数几家公司达到相互制衡、打不起来的状态,那就抱团结盟,利用专利池整体许可的模式来筑护城河,限制更多的竞争对手自由地、舒适地入场游戏。
      竞争之科技企业切记:这些不可不察。

戊、伐谋
      当下短期的市场竞争通过谈判和对价,企业总能找到生存发展的平衡点。可是随着时间、市场和技术发展等的变化,现有的谈判筹码都在变值,也许升值,也许贬值。其实贬值的更多些,如何维持谈判筹码?企业就必须不断研发、申请专利和布局专利。在科技企业做专利布局时,需要明白如下三种专利布局的思维模式:
一、一般企业认为:自己的产品,自己生产,只要对自己的产品做好专利权保护就可以了(具体情形A)。因此,由此及彼,这些企业会推导认为,其他企业也是如此想、如此做的(具体情形C)。我做我的产品,你做你的产品,我卖我的市场,你卖你市场,大家老死不相往来。
  
乌托邦理想
  
IP世界:
  
简单实施角度
不用
自己
申请A
不申请B
他人
申请C
不申请D
二、总有些企业没有这么乌托邦,他们除了思考自己,也会想想对手。企业规模化生产,市场早就不局限于生产制造之地,现在物流这么发达,当然是全市场的竞争。如果是竞争,当然希望对手的产品受制于自己,而自己的产品却不受制于他人。如何做到这些,从专利技术上讲自然要做到自家产品应保尽保(具体情形①②),友商的产品我也通过专利申请,替你“考虑”着(具体情形③)。
  
当下
  
市场
  
竞争
  
市场实施角度
他人用
他人不用
自己用
自己不用
三、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人无近忧必有远虑。企业家总有做百年老店的情怀,哪怕是科技企业,也希望自己能活到下一个科技时代,科技企业若在当下时代活的还滋润,必定要做的是为将来而谋划(从上述表格中具体情形④发展而来的下表abcd四种发展可能),他们会考虑、会预判市场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的契合。
  
未来
  
市场
  
竞争
  
④发展实施角度
将来他人用
将来他人不用
将来自己用
a
b
将来自己不用
c
d

       我们继续深聊,从“伐交”一节中可以看出,如果专利保护只限于原型技术本身,就会有他人做外延技术申请;如果专利保护只限于原型产品本身,就会有他人做改良产品申请。因此做专利保护,必定要做专利布局,而做专利布局必定要做专利挖掘。本节前述文字也谈到了通过技术路线、竞争对手和市场发展给出的挖掘方向。专利挖掘布局战,就是埋下一颗颗的**,除非敌方不触发引信,一旦**爆炸就是一场战争的开始。而“**战”的对手一旦都明白这些道理,就会形成“大家抢着挖专利,抢着布专利”的局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犬牙差互,交错前行。若有相关企业不尽早参与其中,……,也许就已经死了,只是过几年才被“埋”罢了。
      竞争之科技企业切记:这些不可不察。

孙子曰: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攻城之法为不得已。
      发动IP战的目的,无外乎三者:要钱的,要市场的,要竞争对手命的。根据己方预定的目标去准备,以有备功无备。反之,应战者需摸清挑战者的意图,若不得,就要用“最坏的结局”思维去应战了。

      中国专利制度诞生的时间不算长,应用专利制度的游戏规则引发的专利战争数量也不多。原因不复杂:一是法制还没那么严苛,维权成本高于违法成本;二是企业缺失专利权的保护意识,对专利的重视程度也不够;三是以知识产权为轻资产的科技企业也不多,社会发展没达到这个阶段程度。现在不同了,国家鼓励"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全国人大开始四修《专利法》,据说对于侵权方,要引入“5倍赔偿机制”,以及“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责任”。

       中国的土地红利已经消失殆尽,人口红利也尽显疲态,接下来,国家要通过开启“工程师红利”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社会进步。做创新之人会越来越多,做创新之企业也会越来越多,专利制度本就是为市场竞争而生,企业IPR就应该与研发工程师们为伍,做好知识产权的全过程、全产业链的保护工作。对于企业IPR而言,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故而,不谋全局者,是不足以谋一域的。

2013年,笔者在《中国专利前景探讨》一文中呼吁,“如果IP生存环境能更改善些,国家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多些、更严厉些,那我会更看好我们的IP事业的!”。 现在来看,基于专利代理师,具体操作“伐谋、伐交、伐兵和攻城”的各细分IP兵种也多了起来,IP的春天是真的到来了!

       笔者真心希望:我们永远是朋友,而非对手;天下没有战争,更没有IP战。

名称解释:
IP战,非战,非常战*——基于专利制度的市场竞争,非是通过短兵相接、流血漂橹的残酷方式完成的,就是非常规的市场竞争方式。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
未来,只有那些在当下能看到未来的科技企业,才配活到未来。——很残酷,但确实如此。
本文,作者在2013年时就想写,然而直到201819年才找到落笔的理由。
本文是作者写的第一篇,也是最后一篇关于IP战思想的文章。

RealMax IPO Troney
于 上海
2019-7-7


参考文献:
《道德经》
《孙子兵法》
《专利布局》马天旗主编
《专利挖掘》马天旗主编
《跨国专利诉讼手册》张宇枢


作者简介:
书籍:《专利法律法规及专利实务可视化攻略:专利知识图●解、表●示》、《现代临床医学知识产权战略与实务》
文章:《从企业IP管理者视角,谈“高质量专利和高价值专利”》、《无人商店主要流派的专利问题及布局建议》、《创新,也是可以玩的!》、《中国专利前景探讨》等



标签: 专利布局 专利许可 专利诉讼 专利挖掘 专利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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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自己给自己顶一个先:IP战,非战,非常赞

    2019/07/07 17:32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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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阔以阔以。

    2019/07/07 21:00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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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前排学习,支持原创!

    2019/07/08 08:51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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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不错,不错,学习学习

    2019/07/08 09:09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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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好帖~感谢楼主分享

    2019/07/08 10: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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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感谢楼主分享~

    2019/07/08 10: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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