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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02 江苏省查看:1446 评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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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34
2019/07/02 21:49 [来自江苏省]
guojy
2019/07/03 08:23 [来自江苏省]
悄悄de活着
guojy 发表于 2019-7-3 08:23“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同日的实用新型和发明只要权利要求不存在保护范围一致就 ...
2019/07/03 10:27 [来自江苏省]
鸡你太美
2019/07/03 11:58 [来自上海市]
forestwen
guojy 发表于 13?小时前“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同日的实用新型和发明只要权利要求不存在保护范围一致就行了,打个比方,权2、权3并列,分别引权1,实用新型授权后,将发明的权2、权3合并,即权1+权2附加部分+权3附加部分构成的新的独立权利要求,该发明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以及引用该独立权力要求的其他从属权利要求,与实用新型的各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均不一致,就OK了。
2019/07/03 21:44 [来自上海市]
forestwen 发表于 2019-7-3 21:44这样的话,新的权1与实用新型的权1不还是有重叠部分么?这样不放弃实用新型,发明也能授权? ...
2019/07/04 08:2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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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思博铁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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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11:22:24
好怕一直这样没案子下去
15******534
2019/07/02 21:49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guojy
2019/07/03 08:23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悄悄de活着
嗯 这是一个方法 所里一个老代理人教的是将发明独权上位作为新独权,后面的从权引用新独权 不知道这种方法是否可行
2019/07/03 10:27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鸡你太美
2019/07/03 11:58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forestwen
这样的话,新的权1与实用新型的权1不还是有重叠部分么?这样不放弃实用新型,发明也能授权?
2019/07/03 21:44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悄悄de活着
技术特征重叠 当保护范围不一样 两个都能拿证书
2019/07/04 08:2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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