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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一通,说对比文件要素省略就是申请文件的区别技术特征,求大神指教

发布时间:2019.06.28 广东省查看:759 评论:0

申请文件:一种可分屏的柔性屏手环对比文件:一种联屏式智能手环

审查员评述:权利耍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别在于:该手坏为可分屏手坏。
由上述区别特征可知,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符合实际需要。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根据《专利审杏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四章第4. 6. 3要素省略的发明中的一种情况:如果发明省去一项或多项要索后其功能也相应地消失,则该发明不具备刨造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联屏手环,通过在手环上设罝红外线收发器将手环屏幕联合实现大屏慕视觉,根据实际需求,如不需联屏效果,省略设置红外线收发器,其相应的联屏功能也消失,该多个智能手环则发挥各自的功能,该手环可为可分屏手坏,这属于本领域的常规选择。

求大神指教这样的怎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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