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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用新型撰写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9.04.09 北京市查看:1077 评论:8

最近带我的老师分给我几个实用新型的案子,客户说要保授权 然后我的老师还要求我必须写够10条权利要求,凑不够就从别的专利里面抄 我现在就不是很明白,必须写够10条的意义是什么? 还有对于实用新型,从别的专利抄内容的话,是为了新颖性吗?如果是这样,那理论上只要把相关的几个专利抄在一起是不是就能得到一篇新的实用新型,而且也能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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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10条会让客户觉得你们所高大上。

    从别地方借鉴的前提是你的独权是稳固的。因为独权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前提下,从权一定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你独权基础不稳,其他的借鉴的即使合并到独权内,可能会有新颖性,但是没创造性啊,肯定也没授权的可能

    2019/04/09 15:31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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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和我们公司合作的代理公司,代理人也是这样的意见,因为你既然是保授权,那么可想而知,你对于自己的技术并没有特别大的信心和把握,但是出于商业或者别的目的你又一定要。既然这样就多堆一堆从权,当独权一旦显得无力,就可以从权提为独权,增加独权项,试图缩小保护范围,增加新颖性。

    2019/04/09 15:45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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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这种事情的意义就是为了哄客户。

    2019/04/09 15:4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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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黑娃 发表于 2019-4-9 15:45
    和我们公司合作的代理公司,代理人也是这样的意见,因为你既然是保授权,那么可想而知,你对于自己的技术并 ...

    理论上可能 有用,实际上没用的可能比理论上有用的可能更大。

    2019/04/09 15:47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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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4-9 15:47
    理论上可能 有用,实际上没用的可能比理论上有用的可能更大。

    原来如此。

    2019/04/09 15:50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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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4-9 15:47
    理论上可能 有用,实际上没用的可能比理论上有用的可能更大。

    受教

    2019/04/16 14:56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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