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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类专利的充分公开问题

发布时间:2019.02.11 浙江省查看:1041 评论:4

小弟最近接手了几个酶方向的案子,主要保护酶的氨基酸序列、编码基因核苷酸序列以及酶的应用。说明书中已经公开了酶的氨基酸序列、编码基因核苷酸序列以及如何将编码基因插入质粒、质粒转入宿主细胞、酶的表达等实验过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要实施的话可以用人工合成方法合成核苷酸序列然后进行后续步骤。但是这种酶来源于一种新的微生物,而所述微生物还没有保藏,如果不保藏的话,是否不符合充分公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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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重要的序列信息已经公布,专利所要保护的并不涉及该微生物,所以应该符合充分公开的要求。

    2019/02/14 17:12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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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我觉着应该要保藏的,不知道对不对

    2019/03/07 16:04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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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道可叨 发表于 2019-2-14 17:12
    重要的序列信息已经公布,专利所要保护的并不涉及该微生物,所以应该符合充分公开的要求。 ...

    酶来源于该微生物,该微生物无法得到,专利能成立?

    2019/03/07 16:17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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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我认为这个专利的主要保护对象是所选取的氨基酸序列,至于酶来源的生物,非保护对象。

    2019/03/08 10:56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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