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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实施的困扰

发布时间:2019.02.11 湖北省查看:990 评论:2

最近实习-执业的问题从年前困扰到年后,实习期年后刚好满一年,但是决定跳槽了,可新条例3月1日才正式实施,新专利管理办法还没公布,到底是先在老公司办了执业证后到3月份再正式离职好,还是到3月1日后直接新公司转执业好呢。好像以前的意思是说需要在实习期所在的代理机构办理执业,这个问题始终没绕明白,新办法也没明确说代理机构是实习期的还是后来专职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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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好像以前的意思是说需要在实习期所在的代理机构办理执业
    ================
    以前也不是强制要求。

    2019/02/11 13:24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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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以前的意思是:实习期内换单位的,实习期要重新计算;领取专利代理执业证后不满1年又转换专利代理机构的,不予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新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还没出来,最稳妥的做法是先把老公司的实习评价表拿到手。。。。。

    2019/02/11 14:59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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