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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你所遭遇的竞业限制

发布时间:2014.08.13 北京市查看:4233 评论:11

朋友准备跟一家代理机构签合同,对方要求签署“竞业限制合同”,大概内容是“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在两年内不得在北京地区与XX有竞争关系的代理机构或律所就职,或在北京地区自办或参与组建与XX有竞争关系的代理机构或律所”。一直知道行业内有的事务所有竞业限制,但大多是在保密条款里对同业禁止有所限制,上面条款谁敢签啊,没有给出补偿条款,也不合法啊,离职以后2年喝西北风过日子吗?有同样遭遇的朋友吗,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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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没有补偿条款,这个应该不行,让哪位律师来点评下。

    2014/08/13 11:21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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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这样明显有失公平!

    2014/08/13 14:2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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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专代考试相关法有这方面的内容

    2014/08/14 09:39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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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无效条约啊,不知这个所的领导怎么想的。不过不排除后期来个补充条约,说你工资的XX部分为该竞业条约的补偿款,到时你人已入职,主动权小了很多。

    2014/08/14 10:32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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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不签。

    2014/08/14 10:4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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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果断放弃了,都是做这行何苦为难代理人啊

    2014/08/14 19: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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