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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眼里的专利

发布时间:2014.07.30 北京市查看:2654 评论:5

本帖最后由 kim-possible 于 2014-7-30 17:54 编辑

父亲眼里的专利
作者:苗飞

一次打电话回家,被父亲问及自己的工作内容,我告诉他自己从事的是与专利有关的工作。父亲高中肄业,是一家小型乡镇企业的普通工人,主要从事铸铝电热圈等电热器的加工工作。原以为父亲听到“专利”一词会一头雾水,以后便不再追问我的工作。但父亲的回答却让我感到意外,他说他在工作也遇到过专利问题。他工作的工厂主要是根据客户的图纸制造电热圈,但有时客户只提出功率等参数指标的需求,需要工厂根据以往的经验自行设计。这些仅提出参数指标的客户经常提醒他们要避开某些专利中记载的方案。我问他厂里怎么避开专利的,他轻描淡写地举了一个例子说:“别人说的是门朝南开,我把门做成朝北开就行了。”


父亲不知道专利还有专利法来调整,也不知道技术特征、专利保护范围、等同侵权等专业术语,但他对专利的属性却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尽管他的了解算不上很准确。


社会上很多不了解知识产权的人总认为知识产权是种高端神秘的东西,尤其是专利。专利同时涉及技术与法律,乍一看似乎非常难以接近。的确,从事专利业务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专利涉及到技术研发、专利申请、法律诉讼、商业谈判、公司战略等许多复杂的问题,即使专利的业内人士也难以同时熟知每个领域的实际操作。作为非专利从业人员,更没有必要了解其中每个环节的设计。但这并不说明,非专利从业人员就可以对专利视而不见。事实上,专利除了出现在各种高大上的场合外,还可能出现在我们的身边,或许父亲在工作中就遇到过,或许母亲在生活中也遇到过。专利对于不同人群的影响不同,不同人群对于专利的看法也不尽相同。在高科技研发人员眼中,专利是他们研究成果的结晶;在法律学者眼中,专利是促进技术发展的手段。而在父亲眼中,专利是他们在设计电热器时不得不避开的技术方案。用父亲朴素的语言讲,专利布局就是找出一些技术方案不让别人用,所谓专利风险控制就是自己做东西时把专利中一些东西改动一下。


作为知识产权工作者,我们在向亲人和朋友介绍自己的工作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解释不清的尴尬。您的亲人和朋友是怎么看待你的工作,怎么看待知识产权的?


欢迎点击http://wsq.qq.com/reflow/262577428阅读原文,并和作者交流。

       来源:微社区

标签: 知识产权 专利申请 专利法 电话 电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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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文员、律师、法律相关 这些都可以

    2014/07/30 16:1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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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说起来,跟其他朋友解释什么是专利的时候,好像真是有点不知道怎么讲更通俗一点呢~

    2014/07/30 16:28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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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听何越峰讲课,有句桥段印象特别深,就是说专利的本质上是排他权,专利权人的实施权、处分权、获益权本质上只不过是一种附属权利。

    从专利权人的主观上来看,自己的核心技术往往并不是通过专利来获得保护的。
    比如华为的知识产权负责人丁建新讲:“我们的政策从来就是申请对别人有用的专利;自己要用的,我就藏起来,就像可口可乐的配方谁都不让知道。”一语道破了专利权的本质。

    从客观上专利权运用的角度来看。专利权人也并不是可以随心所欲的实施自己的专利。像从属专利之于基础专利,像国家垄断的行业,军工等等。专利权人只有排他权,没有实施权。
    比如曾经有人讲到一个典型的例子:一个科技型企业发明了一种钞票的防伪技术,他们本身是没有办法印制钞票的,只有通过授权给印钞厂才能获益。后来恰恰是这家企业打了一场专利侵权的官司,使用了这项专利的印钞厂才支付了许可使用费。

    楼主的例子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专利权人总是通过不让他人使用来获益的,通过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给他人设置一些障碍,而通过自己实施获益不过是个表面现象。“别人说的是门朝南开,我把门做成朝北开就行了。” 我想门朝南开与朝北开相比,一定在成本或效果上有所差异。别人不能超南开,专利权人已经获益了。

    引申而言,把专利权这种本质为排他权的权利,看做一项财产权,有关部门还积极的出一些政策,推动专利质押**,推动所谓的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在实际上有多大效果,值得商榷。

    2014/07/30 17:03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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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rational2003 发表于 2014-7-30 17:03
    听何越峰讲课,有句桥段印象特别深,就是说专利的本质上是排他权,专利权人的实施权、处分权、获益权本质上 ...

    这种排他权沦落到最终会沦落到专利投机,最终会毁掉专利制度,虽然现在越来越多的**E.....另外距离可口可乐的例子不妥,技术秘密和专利不是二者取其一的关系,二者要结合才有威力。

    2014/07/31 08:55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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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windowsfish 发表于 2014-7-31 08:55
    这种排他权沦落到最终会沦落到专利投机,最终会毁掉专利制度,虽然现在越来越多的**E.....另外距离可口可 ...

    技术创新本质是一种手艺,是电光火石间的刹那灵感。创造力怎么能用理智来规范呢?《专利法》及其一系列规章试图做个调和。假如说一项专利的父亲是技术,母亲是法律,那这个孩子的面貌,还是遗传母亲更多一些。

    专利法的立法精神是通过保护个人的利益,间接保护所有人的利益(促进全社会的技术进步),是一种契约。法的立法精神与法,可能永远是道与术的关系。权利要求与排他权都是“术”的集中体现。
    术有不足,是大量的钻法律空子的垃圾专利。

    对付**E还得回归立法精神。

    2014/07/31 12:00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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