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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国家阶段的pct申请

发布时间:2014.05.17 天津市查看:32350 评论:70

以下是何越峰老师2012年10月18日在深圳做的《专利审查指南实务》部分录音,与pct申请相关,摘录下来,供大家参考学习。

附件:

  • 2012-10-18《专利审查指南实务》--何越峰录音(深圳) .doc 下载

标签: 专利 国家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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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31楼
    讲讲第二种保留,国际阶段优先权恢复的保留,我们都知道,巴黎公约规定,在后申请一定要在12个月内提出。pct申请也不例外,因为pct公约是巴黎公约的子公约。因此过去提pct申请,必须在12个月届满之前提。但是这两年pct加入了一个制度,也是学美国,允许在超过12个月、早于14个月的时候提pct,并且同事要求优先权的恢复,条约也规定,所有的国际受理局,在国际阶段都得接受这个恢复的请求,只要他满足我们现行的规定,但是各个国家允许做出保留。咱们中国作为指定局和选定局,对这个优先权恢复制度,就做出保留了。你这个国际申请是在12个月以后提出的,我们一概不承认你的优先权。因此就会带来一个问题,这样的申请到了中国以后,仅仅是优先权不承认还好办,但是由于这个优先权本身不成立,就会导致这个申请的可专利性发生问题,这一点产生的威胁比较大。首先,你这个国际申请在国际阶段,超过12个月是被承认的,你进入的时候,即使提出了优先权声明,我们也不予认可,我们会发出一个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的通知书,但是你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的期限,却不会因此而宽限,仍然是从中国不承认的优先权日起计算,所以对申请人来说,是挺麻烦也挺苛刻的。那么这还不算是最倒霉的,由于专利局做出了保留,所以优先权不予承认。如果当这个援引加入和优先权的恢复搅乎到一块的时候,会出现一个很大的问题。申请人第一次提正式的国际申请的时候,他是在12个月内,但是他遗漏部分提交的时候,已经超过了12个月。这个时候,他到中国来,由于中国不承认他的遗漏部分的加入,会使得国际申请日落在了国际申请日落在了优先权的期限——12个月之外,落在了12个月和14个月之间,而中国又不承认12个月到14个月的优先权,于是他这个优先权又不成立,就带来了一连串的连锁反应。这对申请人来说,打击就比较大了。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处理援引加入的问题,造成了优先权的丧失,是很多申请人所不愿意看到的。因为一旦优先权没有,对于现有技术的检索,就推到国际申请日,造成新颖性创造性的丧失是一件可能性大增的事情。6459aaaa所以你要特别注意你的客户,还有中国申请人自己,你用这个制度的时候,要格外小心。还是那句话,没事别老往安全网上跳,这2个制度都是安全网,能走楼梯就走楼梯,在12个月内提交完备的申请文件是不产生威胁的最好的办法。我们说的这两个保留对于其他主要的国家,包括美国、欧洲、日本也都同样是做保留的。中国提交pct申请的时候,一定不要盲目的使用援引加入,也不要盲目的使用12个月后的优先权恢复。这里不仅进入中国,也包括在中国国际阶段不要盲目的使用,就是这样的情况。
    还有一个小的东西,时间原因,我就不再多说了,大家可以在讲义上再看一下。

    2014/05/17 17:48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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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2楼
    根据录音整理的?辛苦了,呵呵

    2014/05/18 11:12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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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3楼
    sryfy 发表于 2014-5-18 11:12
    根据录音整理的?辛苦了,呵呵

    对的,没有找到能够直接将音频转化成文字的软件,只好一个字一个字的敲了。

    2014/05/18 11:18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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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4楼
    李工太辛苦了,

    2014/05/19 16:12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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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5楼
    我还以为直接用软件转换的,原来是逐字敲的,太厉害了!

    2014/05/22 14:16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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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6楼
    jane6801 发表于 2014-5-22 14:16
    我还以为直接用软件转换的,原来是逐字敲的,太厉害了!

    您知道什么能把中国人说话的MP3转化成文字的软件吗?
    我还真想找一个了。

    2014/05/22 14:33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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