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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答复OA所有权利要求均没有创造性问题

发布时间:2013.10.21 上海市查看:25305 评论:29

本人研发工程师一名, 现有一发明专利,审查员通过2个对比文件说我的所有权利要求(1-10)均没有创造性,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基于上述理由,本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以及从属权利要求都不具备创造性,同时说明书中也没有记载其他任何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内容,因而即使申请人对权利要求进行重新组合和/或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作进一步的限定,本申请也不具备被授子专利权的前景。如果申请人不能在本通知书规定的答复期限内提出表明本申请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充分理由,本申请将被驳回。 请教各位:我的这篇申请是不是授权希望基本没有啦,我该如何回答审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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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楼
    感谢楼上各位的指导意见,独权1中所有技术特征与2个对比文件或其结合相比较,还是有2个区别特征,一是:申请文件中是几种物料一起混合,对比文件是分别混合,审查员说两者效果一样;二是:混合时,申请文件其中一种成分采用一种乳液形式加入,对比文件中该成分是采用固体粉加入混合,(但是这两种成分相同,只是申请文件中做成了乳液),审查员认为湿法混合中采用乳液类的成分加入混合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对于上述1、2两点差别我也考虑了,但觉得自己 的论述没有说服力。

    2013/10/22 10:15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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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楼
    感谢楼上各位的指导意见,独权1中所有技术特征与2个对比文件或其结合相比较,还是有2个区别特征,一是:申请文件中是几种物料一起混合,对比文件是分别混合,审查员说两者效果一样;二是:混合时,申请文件其中一种成分采用一种乳液形式加入,对比文件中该成分是采用固体粉加入混合,(但是这两种成分相同,只是申请文件中做成了乳液),审查员认为湿法混合中采用乳液类的成分加入混合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对于上述1、2两点差别我也考虑了,但觉得自己 的论述没有说服力。请教各位我应该从哪些方面说呢?非常感谢!

    2013/10/22 10:16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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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楼
    需要说明的是,那2点区别是审查员认为的区别点

    2013/10/22 10:18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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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4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3-10-21 21:15
    当然,最好是审查员把对比文件和/或你的技术方案就理解错了,这样你成功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李工,审查员对申请文件的技术方案理解还是正确的。

    2013/10/22 10:19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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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5楼
    分别混合,一起混合有没有实质性的区别?效果?

    另一种乳液和固体的有什么区别?达到的效果一样么?

    2013/10/22 10:20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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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楼
    mythinking 发表于 2013-10-22 10:19
    李工,审查员对申请文件的技术方案理解还是正确的。

    那就看看审查员认定的对比文件中与你的申请文件相同的技术手段,是不是在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与在你的技术方案中起到的作用是一样的,如果不是一样的,也是可以有很大的争辩余地的。或者说,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其已有的知识,把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手段应用到你的技术方案中,能不能取得你用这个技术手段,对于你的技术方案的总效果的作用。
    对技术方案理解对了并不等于对于技术方案中的每一个手段的作用都是恰当的,或者说是适当的。

    2013/10/22 10:34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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