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审查员老拿公知常识说事儿怎么办好?
发布时间:2010.09.22 未知属地查看:39539 评论: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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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jin
[6]思博省省长
主题:53 回帖:977 积分:2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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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洞宾
2024-04-05 16:42:59
求助大佬帮忙解答!!!
14评论 0 -
唐钰
2024-04-14 20:23:49
怎么和专利代理人合作
27评论 1
zjgyp
的确这样呵呵
2010/09/27 02:50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dly
2010/09/27 15:57 [来自山西省]
0 举报hchui
2010/09/27 16:20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wolfjin
谢谢你的说明:-)
你觉得怎么举证比较好?比如说审查员说"把A部件放在B部件下方是公知常识",我不知道怎么才能说这个不是。这个毕竟是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否则发明里也就不会用了)。举某个事情不是公知常识这个小弟实在不知道怎么做。痛苦啊...
不过确实也很理解审查员。换是我也会很烦给每个特征检索个文件。
2010/09/27 18:31 [来自未知属地]
0 举报大木
跟您的技术领域差很远,所以这个我没法说的很具体。可以考虑从技术效果和技术问题入手,比如把A放在B上虽然是一种常用的可能,但现有技术有xx问题,所以一般不会这么做。。。或者把A放在B下是有前提条件的。。等等。
如果新颖性特征很多的话,还是有争辩空间的。如果区别确实比较小的话,或者公职常识确实是教科书工具书有相关教导的,估计很难争辩。。。
2010/09/28 13:17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霍营77
规程,内部的。
难道你打算在OA里面写,根据《xxx规程》,公常需要举证么?
2010/11/20 16: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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